中牟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会议于8月16日上午在我县四大班子机关综合办公楼12楼会议室召开,对全县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由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耿志国主持,县长潘开名,副县长朱清伟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程伟,县委常委、副县长赵和平、副县长卢志刚、李慧芳、余剑锋和县政府党组副书记李庆忠出席。
会上,朱清伟副县长宣读了《中牟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并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流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部署,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并就如何贯彻落实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要切实加强河湖分级分段河长设置。二是切实加快出台方案。三是要抓好河长办公室组建。四是切实加强河长制工作制度健全落实。五是切实抓好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六是切实抓好“一河一策”方案编制。
潘开名县长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必须抓好三点:第一点是务必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行河长制的重大意义。生态水资源是我县的宝贵财富,认识应该进一步深刻,首先应该认识到增强抓好河长制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第二点是务必抓关键,准确把握河长制的目标任务。首先应做到把握工作要求,各单位要切实科学的制订计划,倒排时间节点制订报本级的实施方案,落实好各项工作。再次分阶段制订了工作目标,《中牟县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分阶段提出了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30年应分别做好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和河湖管护的目标任务。最后是要把握重点任务,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我县《工作方案》明确了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等6项主要任务,并细化了31项具体任务。第三点是要务必齐抓共管,大力推进“河长制”责任担当。首先要压实责任,县里明确了县级的河湖长,由樊书记担任第一总河长,县领导班子分别担任我县境内14条河流和1个湖泊的县级“河长”“湖长”,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其次要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发挥服从指挥,团结协作的优良传统,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承担责任。再次要强化问责。对因领导组织不力、工作疏忽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因履行职责不到位不到位、处置不当造成损失的从严追究责任。要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生追责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最后要宣传引导。河长办、各乡镇、各单位要全面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深入解惑,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