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科。公示期为2019年11月29日-2019年12月5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大成印务有限公司 | 河南大成印务有限公司年印刷装订生产量15—20万色令建设项目 | 郑州市中牟县中牟汽车产业园区11号院河南豫超空调有限公司1号楼第一层厂房 | 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郑州市中牟县中牟汽车产业园区11号院河南豫超空调有限公司,总投资41.5万元,总占地1000㎡,主要印刷教科书、汽车宣传页和使用说明书等;建成后可年印刷15—20万色令,主要生产工艺:纸张—切纸—出CTP版—印刷—折页—装订—切书—包装—成品。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5人,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 |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水:生活污水依托河南豫超汽车有限公司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废气: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UV光氧催化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胶订废气收集后进入UV光氧催化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清洗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一套UV光氧催化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处理后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废边角料收集暂存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及含油抹布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桶、废显影液及冲板废水、废CTP版、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商都路3号房产大厦二楼环保局窗口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