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 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科。公示期为2018年9月11日-2018年9月17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郑州宜人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 | 郑州(东部)能源工程炉渣综合利用项 目 | 郑州市中牟县郑庵镇双湖大道与广惠街交叉口 | 河南省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7459万元,建设面积8897.63㎡,主要包括生产车间8086.63㎡、办公区646㎡、配电房150㎡、门卫室15㎡,劳动定员62人,设计年处理炉渣29.2万吨、年产免烧砖14000万块。主要生产工艺:给料→初筛→磁选→破碎→筛分→搅拌→挤压成型→静置硬化、自然成型。 |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水:设置1座3m³的沉淀池、对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扬尘:施工方通过采取道路硬化,设置围挡,洒水抑尘,安装运输车辆冲洗装置等减少扬尘排放;噪声:主要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布局施工机械等降低影响;固废:建筑垃圾分类后回收利用,无利用价值的按《郑州市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水:生活污水近期经化粪池收集后通过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道路机械湿扫,远期待污水管网接通后进入郑州新区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放,车辆冲洗废水、养护废水、蒸汽冷凝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废气:粉碎、筛分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筒仓粉尘经脉冲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筒仓粉尘经脉冲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经20.5m高的排气筒排放,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噪声:设备噪声通过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固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经打砂机破碎后回用,废金属收集后外卖,沉淀池污泥回用于制砖,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清阳街(南)231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