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11581/2017-00924
  • 中牟县环境保护局
  • 环境保护
  • 2017-12-25
  • 2017-12-25
郑州海昌海洋公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郑州海昌海洋公园(商业地块)建设项目

郑州海昌海洋公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郑州海昌海洋公园(商业地块)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科科。公示期为2017年12月25日-2017年12月29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海昌海洋公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郑州海昌海洋公园(商业地块)



中牟县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平安大道南、文昌路东、青砂街西



河南省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占地面积94866.9㎡,主要建设海洋酒店、温泉酒店、迎宾广场、商办楼,总建筑面积15222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3840㎡,地下建筑面积23750㎡(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建成后海洋酒店可接待380人,温泉酒店可接待600人。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车辆清洗和地面降尘;生活废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施工扬尘经设置围挡、道路硬化、物料覆盖、定时洒水及加强施工、物料运输等管理降低影响;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降低影响;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的消纳场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工人运往垃圾中转站处理。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水:餐厅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牟官渡污水处理厂;噪声:配套设备安置于设备房内并采用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做到达标排放;废气:地下车库废气通过机械排气系统收集后通过公共排风道达标排放;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的餐厨垃圾处置单位资源化利用。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清阳街(南)231号中牟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51450)



主办单位: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商都大道1号 邮编: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