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金玻玻璃有限公司年产10000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科。公示期为2017年7月5日-2017年7月11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郑州金玻玻璃有限公司 措施 | 年产10000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 | 中牟县建设南路与轩城大道交叉口向南800m路西 | 河南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租用郑州市广顺汽配有限公司已建标准化厂房3400㎡(3000㎡生产车间、400㎡办公用房)进行建设,主要生产用于窗户、阳台、和平台走廊样板的钢化玻璃,劳动定员18人,预计年产量约10000平方米。 | 废水:项目磨边、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郑州市广顺汽配有限公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 噪声: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车间隔声和日常维护管理、加装减振基础等措施,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生产固废(碎玻璃、废包装袋)收集后定期外售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含沉淀池污泥)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清阳街(南)231号环保局开发科508室(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