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11581/2017-00289
  • 中牟县环境保护局
  • 环境保护
  • 2017-06-02
  • 2017-06-02
郑州华首宏田置业有限公司圣泉之心小区建设项目

郑州华首宏田置业有限公司圣泉之心小区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科。公示期为2017年6月2日-2017年6月8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郑州华首宏田置业有限公司圣泉之心小区建设项目中牟县小潘庄、学苑路南、潘中路西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47000万元, 占地面积43612.85㎡,总建筑面积152205.84㎡,主要建设16栋建筑,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1835.02㎡(住宅115063.50㎡、幼儿园2000㎡、商业建筑2811.04㎡、物业管理704.57㎡、便民店610.32㎡、治安联防站64.54㎡、消防控制室64.54㎡、开闭所100.80㎡、文化活动站376.70㎡、地面非是动车停车24.60㎡、再生资源回收点32.23㎡),地下建筑面积30370.82㎡(地下停车场及设备用房),绿化面积13100㎡。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水: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和洗漱生活污水经一座10m³集水沉淀池处理后,用于轮胎清洗用水和厂区降尘;扬尘:施工方通过采取湿法作业,道路硬化,设置围挡,洒水抑尘,安装运输车辆冲洗装置,材料堆场加盖防风逸尘网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堆放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噪声:主要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设备、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降低影响;固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市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消纳场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工人运往垃圾中转站处理。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水:生活污水经2座150m³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最终排入贾鲁河;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采取安装通风排风装置、并将排气口设置高出地面2.5米且避开人群集中活动场所排放;油烟废气经过抽油烟机引至专用排烟通道,进行高空排放;噪声:对水泵动力、配电室设备、地下风机等配套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内,采用低声设备、基础减震、隔声罩等措施降低影响;固废: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清阳街(南)231号环保局开发科508室(451450) 


主办单位: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商都大道1号 邮编: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