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狼城岗镇人民政府中牟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狼城岗镇试点工程(东狼、西狼安置区)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科。公示期为2016年9月30日-2016年10月11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中牟县狼城岗镇人民政府 | 中牟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狼城岗镇试点工程(东狼、西狼)项目 | 中牟县狼城岗镇金海路、玉树路、碧泉北路和狼姚路围合区域 |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为河南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第二批试点项目,总投资80000万元,占地面积287747.72㎡,总建筑面积394928.57㎡,主要建设有居民住宅楼、幼儿园及小学教学用房、配套设施及配套商业用房、地下车库、设备间、非机动车库等。项目建成后可安置居民7175人,施工期36个月。 |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定期由吸污车外运肥田;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及抑尘。扬尘:施工方通过采取道路硬化,设置围挡,洒水抑尘,安装运输车辆冲洗装置,建筑材料存放在库房内或严密遮挡等措施减少扬尘的排放和对环境的影响;噪声:通过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布局施工机械等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固废:弃土及建筑垃圾及时运往指定城市建筑垃圾地点,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狼城岗镇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气:地下车库车辆尾气经安装通风排风装置强制外排,排气口设置高出地面2.5米以上且避开居民集中活动场所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噪声:对水泵、变电站等配套设备进行密闭隔声和加装减振设施等进行噪声防治;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清阳街(南)231号环保局开发科508室(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