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新普源养殖场年存栏9800头扩建生猪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中牟县新普源养殖场年存栏9800头扩建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中牟县新普源养殖场年存栏9800头扩建生猪养殖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中牟县刁家乡水沱寨村西约1km
项目概况:中牟县新普源养殖场拟投资3600万元中牟县刁家乡水沱寨村西约1km处租赁中牟县国有林场南林区土地80亩(由中牟县林业局出具的证明可知,项目占地无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牟县新普源养殖场年存栏9800头扩建生猪养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化猪舍30栋及配套的办公生活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粪便堆肥设施。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其现有工程为中牟县新普源养殖场年存栏2900头生猪养殖项目,《中牟县新普源养殖场年存栏2900头生猪养殖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经郑州市环保局批复(郑环然【2014】22号)并完成环保竣工验收(郑环审【2015】384号)。
项目经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本)》,本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牟县新普源养殖场
通讯地址:中牟县刁家乡水沱寨村西约1km中牟县新普源养殖场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589000662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 位:四川省顺蓝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三岔口东路土城巷61号
联系人:侯敏
联系电话:0834-3300556
邮编:slteia@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按照国家有关的环保法规和评价技术导则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调查区域环境现状,分析外环境对项目本身的影响,分析项目的主要污染因素,预测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公众参与,了解附近居民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将对您的居住环境和当地环境所造成的影响的意见,和减轻影响应采取的措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充分了解当地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完善评价报告书,减轻工程带来的影响,维护公众的利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邮寄信件,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