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汉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二期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科。公示期为2016年7月11 日-2016年7月 15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河 南汉 丰科 技园 开发 有限 公司 | 河南汉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二期建设项目 | 郑州中牟汽车集聚区内纬四路南、纬五路北、和风路东区域 | 河南省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60898.9万元,占地面积47429.86m,主要建设18栋标准化厂房. 总建筑面积9954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3789㎡,地下建筑面积5760㎡(主要用于停车),绿地面积6672㎡。项目建成后入驻项目必须符合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要求,并报环保部门审批。 |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废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现场设置边界围挡、物料覆盖、合理设置出入口等措施减少影响; 施工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编撰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降低影响;土方及时回填,弃土及建筑垃圾及时运往指定城市建筑垃圾地点,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清阳街(南)231号环保局开发科508室(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