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名兴房地产有限公司名门紫园项目122#地块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科。公示期为2016年6月15日-2016年6月21日。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 项目 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1 | 中牟名兴房地产有限公司 | 名门紫园项目122#地块 | 中牟县绿博组团九州路南、富贵九路北、锦荣路东、屏华路西 | 河南省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实际占地面积60778.4㎡,总建筑面积138641.16㎡,共建设32栋住宅楼(其中7层3栋、4层25栋、16层2栋、18层2栋),地下车库22646㎡。 |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居民生活污水,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再经市政管网进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 废气: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天燃气燃烧产生废气、居民做饭排放油烟和汽车尾气。居民做饭产生的油烟经家用油烟机处理后通过房屋专用烟道引致楼顶排放;汽车尾气通过机械排风系统将废气外排,并通过排气口周围绿化带吸收减少影响。 噪声:项目通过将泵房、变电站房等布置在地下室内,并设置基础减振和密闭隔声等减少噪声排放。对进出车辆设置限速、禁鸣标志等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影响。 固废:小区内合理布置垃圾箱袋装化收集,并由小区物业管理部送当地垃圾中转站,再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当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清阳街(南)231号环保局开发科508室(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