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郑州中牟石油分公司加气站
建设项目拟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科。公示期为2016年3月10日-2016年3月16日。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 项目 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1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郑州中牟石油分公司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郑州中牟石油分公司加气站项目 | 中牟老县城西商都大道路南(水岸鑫城对面) | 中牟县环境监测站 | 项目为改建加油加气合建站项目。占地面积6976.4㎡,站房建筑面积360㎡,原有储油罐30m³储油罐5个,新建CNG气瓶车1台,双枪加气机4台,天然气压缩机1台。 | 1、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牟山公园污水处理工程进行处理,远期排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 2、废气:严格操作规范,避免跑、冒、漏现象发生,无组织排放废气非甲烷总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3、噪声:项目噪声采用距离衰减及增设减振基础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噪声的影响,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一般固废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控制,危废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定期交有制定公司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清阳街(南)231号环保局开发科508室(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