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 工作部署,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 神,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 深入推进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据《郑 州市 2025 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 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 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 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新区党工委经济 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中牟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 要求 ,聚焦“ 两高四着力”,以全面完成“十 四五”规划目标为 引领,以落实《河南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实施方案》《美丽 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为抓手,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地下水生 态环境安全、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扎实推进土壤、地下水污染 源头防控和美丽乡村建设,为中牟新区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 献。
二、 工作目标
土壤安全利用进一步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 100%,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率力争达到 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国考区域点位水质保持稳定。力争完成美丽乡村整县建设任务,新增完成农村环境整治行政村2 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 7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90%以上,保持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三、 主要任务
(一)统筹推进土壤污染预防治理
1.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持续动态更新涉镉等重金属行 业企业清单并完成整治任务,依法对涉镉等重金属的大气、水环 境重点排污单位排放 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评估对周边农 用地土壤重金属累积性风险,对存在风险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完 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土壤污染重 点监管单位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标准规范落实控制有毒有害 物质排放、土壤污染隐患排查、 自行监测等要求。2025 年新增 纳入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开展一次隐患排查,非新增企业 按照2—3年应开展一次隐患排查的要求落实法定义务, 同时做 好排查问题整改,按要求将隐患排查报告及相关材料上传至重点 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着力提高隐患排查整 改合格率。9 月底前纳入名录的所有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完 成 自行监测并将自行监测报告在网上进行公示。
牵头单位: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中心)、各开发区( 园 区)
2.严格重点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强化对土地用途变更、收 储、供应等环节的联动监管。依法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 地块须在土地储备入库前完成调查,自然资源部门应将调查情况 作为必备要件纳入土地收储卷宗。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 门组织开展半年、年度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核算。推动国土空 间规划、土地用途管制、土壤环境管理等多源数据共享,2025 年 11 月底前,形成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一张图”。
牵头单位: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中心)、各开发区( 园 区)
3.强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督管理。配合市级委托的第三 方专业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原则上将工业用地变更为住宅、公共 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或规划不明确的地块以及社会舆情重点关 注的地块,全部纳入检查范围,监督检查包含采样分析工作计划、 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分析的任一环节或全部环节,检查结果将 予以通报,并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 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予以公开。
牵头单位: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中心)、各开发区( 园 区)
4.加强关闭搬迁企业地块风险管控。动态更新关闭搬迁企 业优先监管地块清单,推动优先监管地块落实重点监测、制度控 制、环境监测、工程控制等管控措施,2025 年 10 月底前优先监管地块基本完成土壤污染管控。针对周边存在饮用水源、居民区 等敏感受体的高风险地块,建立重点管控清单;结合实际情况, 清理地块内残留污染物,阻断污染扩散途径,逐步消除对敏感受 体的影响。有序推动暂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制定污染 地块风险管控年度计划,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强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管理,开展暂不开发 污染地块检查,发现违规开发利用情况的予以通报,并将结果纳 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
牵头单位: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配合单位: 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中心)、各开发区( 园 区)
5.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建立农药原药制造、 焦化企业腾退地块清单,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腾退的重度 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 强化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监管,污染土壤转运实施联单制管理 , 严禁非法转运处置污染土壤,防止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过程 中异味等二次污染。
牵头单位: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配合单位: 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中心)、各开发区( 园 区)
(二)科学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6.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加强“十 四五” 国家地下水 考核点位水质管理,高度关注国考点位周边环境状况,配合市级 开展国考点位周边污染隐患排查,确保国考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 定,针对出现水质恶化或水质持续较差的点位,分析研判超标原 因 ,因地制宜采取措施改善水质状况。有序建立并动态更新地下 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牵头单位: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配合单位: 自然资源局、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中心)、各开发区( 园 区)
7.加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成果运用。配合郑州市推进地 下水环境状况调查项目实施,制定风险管控措施,科学管控污染 源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成果集 成,汇总地下水调查类项目成果,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 定成果集成,探索重点区划定成果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衔接。
牵头单位: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配合单位: 自然资源局、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中心)、各开发区( 园 区)
8.郑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成果推广。配合郑州市做 好郑州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成效评估总结,推广一批土壤 和地下水污染系统防治方面的管理、技术、工程模式。
牵头单位: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配合单位: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人防办)、财政局、 自然资 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中心)、各开发区( 园 区)
( 三)稳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9.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 验,落实《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环土壤〔2025〕5 号), 统筹推进村庄生态环境质量、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农村居民 生活品质全面提升 ,2025 年年底前,力争完成美丽乡村整县建 设任务。
牵头单位: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城管局、 水利局、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中心)
10.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落实《郑州市农村生活污 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行动方案(2024 年—2025 年)》,进一步 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制机制,强化设施监管,审慎建设集中 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25 年年底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管控)率达到 72%。
( 1)强化设施监管。认真落实《关于统筹城乡水污染防治 工作的通知》 (郑环办〔2023〕68 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 组织做好重点监管清单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督帮扶工作,按照每季度25%、全年全覆盖的要求,对重点监管清单内农 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监督帮扶 ,2025 年年底前,农村生活 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中心)
(2)加快推进原有设施分类整改。因地制宜,对工艺复杂、 不符合实际,难以保障正常运行的已建设施,因站施策推进设施 分类整改。2025 年年底前,完成全部分类整改任务。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城管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中心)
(3)完善农污设施环评、排污许可手续。加快推进集中式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环评、排污许可手续办理,自然资源部门 负责出具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审查意见,配合做好环评、排污许 可手续办理工作。6 月底前,完成20 吨及以上、500 吨以下集中 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环评、排污许可手续办理;10 月底前, 完成 500 吨及以上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环评、排污许可 手续办理。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中心)
(4)落实生活污水治理奖惩。按照《郑州市农村生活污水 治理奖惩办法(试行)》(郑环委攻坚办〔2024〕 19 号)有关 要求,通过市级考核结果,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进行资金奖 惩,激发运维单位积极性,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提高治 理成效。
牵头单位: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住建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
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 中心)
11.全面提升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水平。扎实 开展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治,通过水量或电量等 低成本监管措施,加快推进乡镇和农村有动力设施联网监管工 作,建立以县为单元的第三方运维管护机制。力争2025 年 6 月 底前, 乡镇 日实际处理量 100 吨以上设施完成在线监测监控联 网;推动有动力设施实现“ 市(县)平台一网统管”。
牵头单位:住建局
配合单位: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 中心)
12.全面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
( 1) 以乡镇(街道、 中心)为单位,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 体排查,新增黑臭水体及时纳入县级清单并有序治理。坚持标本兼治 ,突出控源截污,优先采用资源化、生态化治理措施,统筹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畜禽粪污、种植业污染、城镇生活污 水、工业企业(小作坊等)废水等协同治理 ,确保治理成效,保 持农村黑臭水体“ 动态清零”。
牵头单位: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配合单位: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中心)
(2)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管护纳入河湖长制重点工作 , 组织河长湖长定期开展巡查工作,推动水体突出环境问题整治, 避免已治理水体返黑返臭。
牵头单位:水利局
配合单位: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住建局、农业农村 局、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中心)
(3)严格验收销号,建立县级自评、市级复核工作机制 , 严把验收标准,规范验收流程,对治理成效不达标、控源截污措 施不到位的水体,坚决不予验收销号。
牵头单位: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配合单位: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中心)
13.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加强与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五星”支部创建活动等统筹衔接,形成工作合 力。落实《河南省农村环境整治常态化摸排调研暨整治成效评估 机制(试行)》,以集中式或相对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农村环境整治行政村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为重点,通过“ 四 不两直”方式开展调研评估,确保整治效果达到“三基本”标准。 2025 年年底前,新增完成农村环境整治行政村 2 个。
牵头单位:住建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水利局、 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城管局、卫健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中心)
14.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持续推进农业面源 污染治理,强化养殖场排污许可管理,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开展农业面源监测。推进科学施肥增效,2025 年主要粮食作物 化肥利用率达到43%,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0%以上。提 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秸秆利用率达到95%。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配合单位:发展改革委、供销社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中心)
( 四)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15. 完善环境监测机制
( 1)不断完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国家年度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任务,抓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 行监测及周边土壤监测,开展监测质量抽查。配合国家、省级和 市级部门开展“十 四五”国家地下水考核点位和“双源”地下水 监测点位监测。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 意见》,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日常巡查和水质监测等工作。 鼓励依托 GIS 、AI 大数据模型等技术手段,对已治理黑臭水体、 污染地块、污水处理设施等进行抽查监管。
牵头单位: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配合单位: 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中心)
(2)开展2 次大中型灌区灌溉水质监测工作。
牵头单位:水利局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中心)
16. 持续加强制度创新。研究建立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 污染防治工作机制。通过依法依规申请低息贷款、吸引社会资本 投入等方式,拓宽资金渠道,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责任。加 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设施管护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各类设施一体 化运行管护。
牵头单位: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财政局、 自然资源 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细化分解任务 。各牵头单位依据分工,细化、量化牵 头工作任务 ,建立工作台账,推进工作落实。于 2025 年 6 月 15 日前将年度实施方案报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办公室(联系人: 王岩, 电话:62129089,邮箱:zmxtrb@163.com)。
(二)实施目标考核 。严格落实《中牟新区污染防治攻坚战 成效考核实施方案》,将重点工作纳入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 绩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攻坚办将每季度调度各有关单位 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排名通报、问题交办。 适时召开推进会等,指导推进工作落实。对重点工作进展不力的 单位,采取通报批评、专项帮扶等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 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结合“ 六五”环境 日、世界土壤日等重要环 保宣传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 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土壤、地下水、农业 农村生态保护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群团支持、群众参与的良好 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