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下半年,大气环境科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局下达的目标分解任务,紧紧围绕新区大气环境治理工作的重点任务,紧密配合各科室工作,逐项有序推进。现将工作总结及下步计划汇报如下:
一、下半年空气质量情况(7月至12月)
(一)PM10累计浓度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微克/立方米。
(二)PM2.5年均累计浓度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微克/立方米。
(三)NO2年均累计浓度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微克/立方米。
(四)优良天数累计149天,排名第5,同比增加2天。
(五)重污染天数累计4天,排名第5。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综合治理。辖区内纳入涉VOCs企业清单共198家,帮扶指导全部涉VOCs企业的自查(排查)工作,帮扶发现问题企业4家(郑州亚卫通讯技术有限公司、郑州博歌车辆有限公司、郑州锐牛重工机械有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均已指导企业整改到位。
(二)活性炭更换任务。严格对照郑州市《活性炭吸附法处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对辖区130家涉及活性炭处理工艺企业进行排查,已更换89家,未达到更换时间企业41家。
(三)汽修行业排查。对照郑州市《汽车维修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完成辖区内41家喷漆汽修行业现场核查,涉VOC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结果均符合《汽车维修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四)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完成2025年中牟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400家企业动态修订,同步核对企业生产工序、产能信息、污染物排放量等关键信息。
(五)保障类及小微涉气企业认定。通过市局认定保障类企业25家;认定小微涉气企业31家。
(六)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培育工作。按照市局任务目标要求,新培育不少于10家B级以上的企业。截至12月份,通过县级初审并上报市局进行现场核查14家企业,第二批8家已通过并在应急减排清单中运用。
(七)积极推进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落地。我区拟申报郑州东工实业有限公司VOCS废气深度治理建设项目1家,项目建设资金预计253.2万元。
(八)源头替代工作。截至12月份,按照市局源头替代文件的要求,完成郑州东工实业有限公司1家。
三、存在问题
工作取得较大进展的同时,我们也面临着巨大挑战和自身不足。一是思想站位:2026年为“十五五”开官之年,大气治理标准更高,任务决策更精,我们更应该不断提高自我的思想站位,从大局出发,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来武装自己。二是能力学习:任务艰巨,各方面工作由面到点、由多到细,要求我们以更高的标准去要求自己,积极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深入实地现场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学习能力。
四、下步打算
(一)继续发扬好的工作作风,持续做好26年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申报工作。加大对企业的帮扶指导力度,着力培育一批绩效水平高、行业带动强的绩效先进标杆企业,稳步推动全区绩效分级申报工作。
(二)做好26年大气污染物融合清单编制工作。
(三)持续推进26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落地。我们将积极与相关企业沟通,扎实推进此项工作,将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落到实处,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的源头治理工作。
(四)26年继续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修订工作;做好指导工业企业制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公示牌”。
(五)大气科全体人员坚持党的引领,坚持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在局党组统筹布局的精准指导下,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努力加以克服和改进,积极充实和完善工作机制,顺利完成中牟县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