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8053693X/2024-00028
  • 中牟县郑庵镇人民政府
  • 应急预案
  • 2024-03-05
  • 2024-03-05
2024年郑庵镇防汛应急预案

1 编制总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依据国家省市县关于防汛应急相关条例、法规和“五预”要求,本着简单实用、简明高效原则,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修订本预案。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党委、政府设立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由指挥长、副指挥长及成员组成。负责在省、市、县防指和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指导和督促全镇防汛应急和抗旱减灾工作:

指   挥   长:郭宏领  镇党委书记

卫明远  镇党委副书记

常务副指挥长:王献民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 指  挥 长:其他全体班子成员

成        员:机关各站所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

镇直部门负责人

2.2镇防指办公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负责镇防汛具体工作。王献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主任赵金兼任常务副主任,乡村办主任安永涛兼任副主任,应急办副主任、乡村办副主任任专职副主任。

2.3镇防指工作专组职责

为适应扁平化指挥要求,郑庵镇防指下设12个工作专组,分别为:河道防汛应急处置组、道路应急处置组、社区应急处置组、农村自建房及安置房应急处置组、应急安置组、校园应急处置组、施工工地应急处置组、应急监管组、防汛资金保障组、抢险救援组、卫生救护组、信息组(专组职责及分工见附件4)。

2.4 镇应急救援队伍编成

由镇武装部联合各村民兵组建一支3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宋毅彪负责(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名单见附件6)。

2.5防汛重点及任务分工

郑庵镇主要防汛重点包括:临时安置点、在建项目工地、环形明渠、交通干道积水点、农村自建房。

(1)临时安置点(小庄、前杨)

责任领导:宋毅彪、刘  勇

主要职责:

①做好临时安置点电路隐患排查。

②要求村民务必要不外出,提前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③提前做好临时转移点设立、防汛物资准备,做好群众转移准备工作,一旦汛情来临,及时组织群众进行转移。

④建立应急队伍,雨衣雨鞋、手电等应急设施提前对接准备到位。做好雨中全天候巡查,遇突发事件及时上报。

(2)建筑工地

责任领导:王登科、属地分包领导

主要职责:

①安排人员将上级防汛会议精神逐个通知到各工地。

②要求各工地对塔吊、起重机等大型设施做好安全检查。

③全面检查基坑排水设施,未修复的尽快修复,提前做好积水强排准备。

④做好工地工人管理,务必要不外出,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随时待命。

(3)环形明渠

责任领导:宋毅彪、属地分包领导

主要职责:

①提前做好河道检查维护、排查安全隐患。

②做好人员值守,提前准备警示标牌,避免溺水,加密沿线巡查,及时发现险情。

③备足物料机械,及时处置漫堤决堤险情。

(4)道路积水点

①广惠街与远航路交叉口

责任领导:刘艳科、张  建、属地支部书记及包村干部

②文昌街学校大门口

责任领导:马小翠、属地支部书记及包村干部

③比克大道与文澜街交叉口

责任领导:马小翠、属地支部书记及包村干部

④文澜街与宏达路南侧

责任领导:孙君主、属地支部书记及包村干部

⑤文昌街与正中大道交叉口

责任领导:孙君主、属地支部书记及包村干部

⑥远航路与怡景路交叉口路西

责任领导:刘振京、属地支部书记及包村干部

⑦远航路与轩畅街交叉口

责任领导:王菊红、属地支部书记及包村干部

⑧比克大道与文通路交叉口

责任领导:马小翠、属地支部书记及包村干部

主要职责:

①提前排查周边易积水点位。

②加派人员做好值守,及时做好雨中路面积水情况的上报。

③提前备好反光锥、水泵、水带等设施做好排水准备。

3 监测预警

3.1监测预报

(1)进入汛期后,镇防办要加密与县防办联系,加强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并对未来可能发展趋势及影响作出评估,将评估结果报镇防指,并通报镇防指成员单位。

(2)进入汛期后,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增加巡查力度,排查防汛重点部位,一旦发现险情及时上报镇防指,由镇防指总结归口上报县防指备案。

3.2预警发布

当接到县气象局预警信息后,镇防指将预警信息通过微信群、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各村、各社区通过微信、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锣哨或组织人员逐户上门等各种方式扩散通知范围,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确保预警信息发布对象无遗漏。

3.3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镇防指和各村、各社区可采取但不限于以下预警措施:

(1)带班领导、镇防办、应急指挥中心人员到岗到位, 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2)防汛抢险队伍集结待命,做好参与应急抢险的准备;

(3)防汛重点部位负责人上岗就位,安排专人巡查基本情况,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镇防指;

(4)易受河流影响区域和低洼小区内居民做好转移准备;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做好防汛准备。

4 应急响应

根据暴雨、洪水、城市内涝预警及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结合郑庵镇实际,将郑庵镇洪涝灾害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Ⅱ、Ⅰ级。

4.1 Ⅱ级应急响应(见附件9)

4.1.1应急响应条件

(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防洪涝应急Ⅱ级响应。

(2)县气象台发出橙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3)辖区内较大范围24小时降雨量超过150毫米,并且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将持续。

(4)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紧急性防汛预警信号,镇辖区内防汛形势临界于或趋于紧急状态。

4.1.2应急响应行动

(1)郑庵镇防办组织党政办、应急办、信息中心、乡村办等相关科室会商研判,并将会商研判结果及时上报至郑庵镇防指副指挥长,由郑庵镇防指副指挥长宣布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同时通报各村,要求做好防汛和抢险准备。

(2)郑庵镇防指副指挥长坐镇指挥,统筹安排。

(3)8个积水点责任领导各自带领道路积水点位应急处置小组到现场负责做好低洼地区值守工作,及时疏导交通,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及时上报至郑庵镇防指。

(4)分管平安建设办领导刘振京(15093209222)带领河道防汛应急处置组在河沟渠区域开展巡查值守,禁止其他人员靠近河道;防汛机械、物料前置到险工险段;接到县防指转移命令后,及时转移周围群众。

(5)武装部部长宋毅彪(15038298403)组织抢险救援小组随时待命,做好参与抢险救援的准备。

(6)其余单位应按照郑庵镇重点部位防汛分工承担应急抢险工作。

(7)当收到县防指紧急避险指令或郑庵镇防指判定需要避险时,应及时上报至郑庵镇政府,并迅速开展紧急避险工作(紧急避险安置工作详见《郑庵镇防汛紧急避险安置预案》)。

4.2 Ⅰ级应急响应(见附件10)

4.2.1应急响应条件

(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防汛应急Ⅰ级响应。

(2)县气象台发出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3)辖区内较大范围24小时雨量超过200毫米,并且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将持续。

(4)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紧急性防汛预警信号,辖区内发生紧急或危急情况。

4.2.2应急响应行动

(1)郑庵镇防办组织党政办、应急办、农办等相关科室会商研判,并将会商研判结果及时上报至郑庵镇防指指挥长,由郑庵镇防指指挥长宣布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同时通报各村,要求做好防汛和抢险工作。

(2)郑庵镇防指指挥长坐镇指挥,统筹安排,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至县防指,接受县防指的统一领导。

(3)分管交通领导王菊红(15093166298)带领道路积水应急处置小组到现场负责做好低洼地区值守工作,及时疏导交通,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及时上报至郑庵镇防指。

(4)分管乡村办领导宋毅彪(15038298403)带领河道防汛应急处置组在郝桃沟域开展全天候巡查值守,禁止其他人员靠近河道;防汛机械、物料前置到险工险段,接到县防指转移命令后,及时转移周围群众。

(5)武装部长宋毅彪(15038298403)组织抢险救援小组集结待命,做好参与抢险救援的准备。

(6)组织动员群众力量协助郑庵镇防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7)其余单位应按照郑庵镇重点部位防汛分工承担应急抢险工作。

(8)当收到县防指紧急避险指令或郑庵镇防指判定需要紧急避险时,应及时上报至郑庵镇政府,并迅速开展紧急避险工作(紧急避险安置工作详见《郑庵镇防汛紧急避险安置预案》)。

4.3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

镇防指根据洪涝灾害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对郑庵镇影响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

当出现下列条件时,郑庵镇防指可视情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1)大范围降雨趋停,天气预报未来没有大的降雨过程或县气象局解除暴雨预警。

(2)工程险情基本控制,沟渠水位已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

(3)主要应急抢险救援任务基本结束。

(4)灾情基本稳定,群众生产生活基本恢复。

5 应急保障

5.1应急物资保障

由镇公共服务牵头,负责对我镇防疫消杀、救灾、生活类等各类应急物资进行统计、补充。

5.2镇级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郑庵镇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详见附件11。

5.3通信及网络保障

正常通信及网络由镇党政办牵头负责。在通信、网络不顺畅时,使用对讲机进行通信,目前,镇全体班子成员、工作专组负责人、各行政村负责人均配有对讲机1部。

5.4抢险救灾人员日常生活保障

抢险救灾人员的饮水、饮食等日常生活保障由人员所在行政村负责,所在行政村无法负责的,由镇政府指派专人负责。

6 信息报送

(1)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洪信息由镇政府统一核准,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信息共享。

(2)洪涝灾情发生后,镇防办要注意及时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局部一般性灾情要在2小时内报送镇政府和县防指;发生突发重大险情灾情时,要在险情灾情发生后20分钟内报告县防指,可以采用电话或其他方式直接报告,并按规定和要求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相关情况。后续根据突发险情灾情发展过程和应急处置情况,及时进行续报,直至险情排除、灾情稳定和结束。

(3)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凡经上级防汛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洪水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镇防指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7 善后处置

洪涝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镇防指要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民政所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防指办协调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创建办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灾害过后,各村应及时查清、汇总防汛抗旱抢险物料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抗旱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必要时向县防指请求支援。

8 预案管理

各相关社区、村要制定职责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当防汛抗旱相关法律法规被修改,村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在实际应对和实战演习中出现新的问题、新的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本预案实施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科室负责组织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本预案由镇防指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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