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5135/2023-00015
  • 中牟县官渡镇人民政府
  • 应急管理
  • 2023-05-10
  • 2023-05-10
官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及驻镇各单位、各企业:

当前,全国的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浙江武义县“4·17”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1人死亡;北京市丰台区长峰医院发生“4·18”重大火灾事故,造成29人死亡,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4月24日19时许,登封市石道乡一废弃厂房内发生一起非法生产过程中有毒物品泄露事件,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为深刻汲取教训,持续保持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及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巩固我镇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基础,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建设、储存、运输和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确保全镇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工作步骤

全镇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时间为即日起至7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10日)

1.制订方案。各行政村、镇直及驻镇各单位要按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明确打击的重点,针对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法行为,认真研究制定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宣传发动。各行政村、镇直及驻镇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公开举报途径,在显著位置公示举报二维码,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对典型的非法违法案件公开曝光,强化警示教育效果,确保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至6月底)

1.全面摸排。各行政村、镇直及驻镇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直接排查责任,采取全面排查、明查暗访、突击检查、交叉检查和部门联合检查等方式,逐村、逐户、逐企“过筛子”,要突出以下重点:一是停产停工企业是否按规定复产复工或假停真产;二是城乡结合部、各类闲置废弃仓库、厂房(包括原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出租房屋、城乡闲置院落、民房等部位和场所是否进行非法生产经营;三是是否存在名义上为一般工贸企业,实际上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的非法违法行为;四是对铁路沿线两侧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距离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整治。

2.方式方法。一是用好电力监管大数据,与电力部门紧密协作,对疑似非法窝点短期内用电量激增的,进行初步排查。二是充分发挥网格化的功能作用,借助社会综治网格功能,建立健全应急网格功能,借助无人机侦查等科技手段,对网格内疑似非法经营单位进行精准排查。三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重要推动作用,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受理、核查、奖励等工作制度,形成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将非法违法的相关责任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四是充分发 挥双重预防体系的安全保障作用,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严格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努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3.严格要求。 强化“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发现未经审批、擅自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要立即采取断水断电措施;发现没有化学品安全标签、来历不清、危险性不明的化学品的,要依法封存并妥善处置;要对非法的化学品储罐、反应釜等关键化工装置设备及时拆除和公开销毁;要严格执行行刑衔接相关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要对非法危险化学品购买来源进行追溯,对提供场地、装备设备等便利条件的进行严厉打击整治,并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4.联合行动。各行政村、镇直及驻镇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非法违法窝点清单台账,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分类处置、严厉打击。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的窝点责令立即停产,查封非法生产储存装置,限期拆除非法生产储存装置,采取强硬措施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各部门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装置设备“打卡子”运行、“跑冒滴漏”等带“病”运行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形成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的合力。

(三)巩固总结阶段(7月)

1.整章建制。各行政村、镇直及驻镇各单位要根据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动监管机制,进一步巩固提高专项行动成效。

2.总结提高。各行政村、镇直及驻镇各单位要全面把握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应于8月8日前将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结(附图片资料)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行政村、镇直及驻镇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危险化学品领域面临的严峻形势,依照《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若干规定》(豫政办〔2012〕17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职责的通知》(豫安委〔2016〕14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对本辖区本领域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排查、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加强教育引导,开展重点宣传。各行政村、镇直及驻镇各单位要向社会广泛宣传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注重对农村的宣传力度,确保人人了解、共同参与。同时加强对容易滋生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行为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充分依靠乡村和村民小组,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全面排查。各行政村、镇直及驻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分析本辖区本领域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重点,细化措施。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将任务分解到各村各站所,逐村庄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四)强化执法检查,依法打击整治。各行政村、镇直及驻镇各单位要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零容忍”,严密监控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从严打击,铁腕整治。要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加强交界地区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清查,及时发现并捣毁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窝点。

(五)强化督查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各行政村、镇直及驻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制订方案,周密部署,切实把“打非治违”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跟踪督办,建立“打非治违”工作考核机制,确保工作成效。镇政府督导检查贯穿于整个专项期间,将督导检查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格追究责任,切实推动我镇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官渡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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