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镇直及驻镇各单位:
2022年,全镇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强化措施落实,我镇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市在未成年学生体量多、防范任务重的情况下,发生事故起数、人数实现较大幅度下降。今年以来,随着气温的逐渐变暖,全省其他地市连续发生多起未成年人溺亡事故,教训惨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树立“零发生”目标意识,加强防控力量,改进防控措施,不断提高预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持续性。为高标准持续推进2023年度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事关青少年生命安全,事关学生家庭幸福,事关社会和谐安定,事关国家未来,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必须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走出“喊得凶、抓得松”这个误区,在认识的高度上强化“救命”意识。各级各部门必须主动作为、严防死守,牢记“布置了不等于落实了,抓过了不等于抓好了,没有发生问题不等于没有问题”三个不等式,真正做到“五抓”即:没问题常抓,小问题大抓,有问题真抓,过去的问题当现在的问题抓,别人的问题当自己的问题抓。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省平安办《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的通知》(豫平安办〔2023〕15号)、市平安办《关于持续做好2023年度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的通知》(郑平安办〔2023〕7号)、县平安办《关于持续做好2023年度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的通知》规定要求,镇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职责分工保持不变,对相关危险水域、重点防控人员、管理责任单位人员登记造册的台账制度,以及定期报告制度、抽查暗访制度、考评奖惩制度保持不变。镇平安办仍将以“三零”创建为抓手、以结果为导向,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成效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评内容。
三、进一步精准排查防控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季节天气变化等实际情况,及时启动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进一步部署危险水域排查整治各项工作,不断改进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五一”假期前,镇平安办联合镇防溺办统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村(社区)进行一次水域安全大排查,重点查看警示标识、防护设施以及应急救援设施设置情况,切实摸清所属区域内河流、湖泊、水库、水渠、坑塘、工地积水点等所有可能发生溺亡的隐患点,全面登记并动态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督促相关部门抓好整改落实,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实现防控措施定具体单位、定村、定户、定人。
四、进一步开展宣传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要把防溺水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点,充分发挥课堂安全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教育学生掌握防溺亡知识,切实做到“六不一会”。要扎实开展“五书一信七活动”,积极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宣教活动效能。要完善常态化提醒机制,运用宣传栏、电子屏幕、移动终端、移动电视等载体,推送防溺亡常识。要加强家庭和学校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引导家长履行监护责任,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向所有未成年学生家长发放《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家长的一封信》和家长告知书等,提醒家长教育孩子远离危险水域、掌握溺水时正确的自救施救方法等。要严格落实学生校外期间的信息提醒规定,持续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减少溺水事件的发生。
五、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
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逐级落实成员单位管理责任;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原则,逐级逐段逐个落实相关危险水域安全防护主体责任。暑期事故高发期,各行政村(社区)及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扎实开展基层防溺亡宣教、网格化管控、危险水域重点时段专人巡查等措施,克服懈怠情绪,最大限度防止溺亡事故发生。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事故多发频发,瞒报、漏报、迟报溺亡事故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倒查责任,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迁就。
六、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
6至8月重点防控时期,各行政村(社区)及防溺办成员单位每周二向县防溺办报告一次事故发生情况,镇防溺办每周三向县防溺办报告情况;一起溺亡2人以上事故的,随时报告。镇防溺办分别于每月3日前对本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小结并报县防溺办、县委政法委,镇防溺办 10月 28日前向县防溺办、县委政法委、县政法委上报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综合情况。
姚家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