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5303/2016-00242
  • 中牟县万滩镇人民政府
  • 应急管理
  • 2016-01-07
  • 2016-01-15
万滩镇灭火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镇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科学有效调度救援力量,正确采用各种战术、技术,快速实施灭火救援行动,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灭火救援预案编制导则》、《消防部队执勤条令》、《郑州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改稿)》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火灾事故时,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预防为主,防消结合。镇派出所和各有关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整改、消除各类消防隐患,从源头上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1.3.3果断决策,科学处置。根据火灾的不同类型,积极捕捉有利战机,果断决策,快速行动。灭火救援行动的技术、战术方法既要讲究科学,又要符合火灾现场的客观实际,在保障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保证灭火救援工作的时效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万滩镇内发生的各类重大火灾事故。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成立万滩镇灭火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人大主席任指挥长,派出所负责人任副指挥长,镇企业办、卫生院、财政所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派出所,负责指挥部日常事务,镇派出所所长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统一领导辖区内的灭火救援工作,其主要职责是适时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组织审定灭火应急救援行动方案;部署灭火应急救援工作;统一调配灭火应急救援各种力量、物资和器材,协调解决灭火应急救援中的供水、供气、断电、送电、输送物资以及实施紧急避险等问题;组织对外信息发布。
      2.2火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在火灾现场设立火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处置工作,镇派出所所长任火场指挥部指挥长,火灾发生地镇(街道)负责人为副指挥长,同时吸收火灾发生单位负责人加入。

      火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发生火灾后,将灭火救援方案报请指挥部审定,并负责组织实施;执行指挥部关于灭火救援的命令、指示和各项决策;给现场灭火救援的各参战单位部署任务;指挥相关单位疏散群众、救护伤员;及时掌握火灾现场有关信息,上传下达,随时与指挥部保持通讯联络;根据火灾发展情况,提请指挥部增加救援力量等。 
  2.3成员单位分工及职责 
  2.3.1火场指挥部负责指挥灭火救援行动,镇派出所负责具体实施灭火救援行动。 
  2.3.2参加灭火救援的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接到指挥部通知后,立即赶赴指定地点集结,在火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积极投入灭火救援工作,按以下分工,各负其责。 
  派出所:负责做好火灾现场警戒,控制现场秩序,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火灾事故现场及周围地区的治安秩序;确认伤亡人员身份,参与事故查处。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收集、综合分析辖区各类火灾事故信息,及时提出预防火灾事故和灭火救援建议;加强灭火救援队伍及装备、设施建设和业务训练,并负责统一调度;负责联络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火灾事故调查;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务。 

区卫生院:负责受伤人员现场紧急救护、伤员转运和医院救治工作的组织协调。

区财政所:协调解决灭火救援行动的经费保障。 
   镇企业办: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专家对生产安全类火灾灭火救援提出相应意见;协助镇派出所对火灾事故的原因、责任进行调查处理。  
  3预测预警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和重大节日、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责令整改。 
  3.1.2“119”为统一火灾报警电话,24小时接警,直接接受火灾信息报告。 
  3.1.3一般火灾信息,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信息,在事件发生后立即上报区政府,同时向市公安消防支队上报,有关详细信息随调查和处置工作进展随时续报;详细登记报告人和报告电话等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2预警发布 
  镇派出所根据全区防火形势,负责预警发布。 
  4应急响应 
  4.1级别的确定   
  按照火灾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扑救难度和影响范围,火灾事故的实际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等级系数越小,表示火灾危险性越大。 
  4.2基本响应 
  火灾发生后,镇派出所立即到达火灾现场,组织实施灭火救援,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指挥部,指挥部视情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4.3预案启动    
  指挥部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在处置火灾事故时,本区力量难以有效处置的,及时向市灭火救援指挥部请求援助。    
  4.4处置行动    
  灭火救援行动以灭火应急救援指挥部为主导,由火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火场指挥部设在火灾现场周边适当的位置或具有视频、音频、数据信息传输功能的指挥通信车内。火场指挥部周围部署相应警力,建立专门工作标识,保证火场指挥部正常工作秩序。主要任务为根据现场情况和领导指示,制定灭火救援行动应急方案;组织指挥参与现场应急灭火救援的各单位的行动,迅速控制或切断火灾反应链;视情调整行动方案,重新部署救援力量;指定现场通信方式;实施属地管理,加强治安管理和交通保障,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安抚民心、稳定群众;做好调查工作,防止出现事故“放大效应”或次生、衍生灾害,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传达上级指令。火灾事故可能造成特别严重后果、需要邻近力量处置时,向市灭火救援指挥部报告情况,请求援助。 
      4.5处置措施    
      基本处置措施:进行火情侦察,确定燃烧物质和有无人员被困;开辟救生通道,积极疏散、抢救围观群众和被困人员;划定警戒区域,实行交通管制;迅速控制危险源,对现场进行不间断监测,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并按既定灭火救援方案展开灭火战斗;确定水源位置,做好火场供水;疏散和保护物资;检查火场,消灭余火,清点人员和装备,结束战斗;保护现场,进行火灾原因调查及损失核定。根据不同类型的火灾,采取其他相应的应对措施。 
  5响应结束 
  当灭火救援行动结束,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相关部门和单位清点参战人员、装备,经火场指挥部报区灭火救援应急指挥部批准后下达结束战斗的命令,解除预案,迅速恢复正常的战备秩序。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理 
  火灾扑救结束后,镇派出所根据火灾现场的具体情况,对可能发生复燃、爆炸危险的,应安排一定力量进行看护;对火灾造成的建筑物倒塌、管道破损、交通阻断等情况,由指挥部根据需要,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清理、抢修和修复;对有毒、辐射等灾害现场由镇企业办进行检测处置。
  6.2调查与评估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后,由指挥部指定或由公安消防机构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对火灾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写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单位的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调查评估。 
  7宣传教育与培训 
  7.1宣传教育 
  指挥部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加强火灾扑救和自救常识的教育,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7.2培训 
  指挥部要定期组织培训班,对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应急处置工作程序进行培训,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要增加投入,加强对灭火救援队伍的专业技能、自我保护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专业应急灭火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 
  8附则 
  8.1术语解释 
  8.1.1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8.1.2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8.1.3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8.1.4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8.2预案制订和发布 
  镇派出所负责制订本预案,镇政府批准发布。 
  8.3预案管理 
  由镇派出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形势变化和需要,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万滩镇人民政府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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