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中牟县刁家乡概况
一、刁家乡政府主要职责
二、刁家乡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刁家乡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刁家乡政府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牟县刁家乡概况
刁家乡位于县境东南部,乡政府驻地刁家村,北距中牟县城25公里。东、南邻尉氏县,西邻黄店镇,西北邻姚家乡,北邻韩寺镇。全乡地处沙区,地形南北狭长,境内有小清河、丈八沟、马河等季节性河流。辖区总面积82.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万亩,全乡辖28个行政村,36个自然村,118个村民组,8679户群众,4.2万人。
一、刁家乡政府主要职责
我乡设立(七办三所三中心)共13个二级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所、刁家司法所、计划生育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刁家乡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刁家乡农业服务中心、刁家乡文化服务中心、刁家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刁家乡劳动保障事务所。
1、主要职责:党的建设、统一战线、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工作、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察督查、目标管理、文秘、信息收集上报、行政后勤等。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违法建设治理、巡消防等工作。
3、人大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我乡人大日常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我乡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环境卫生、爱国卫生运动、城乡精细化管理、环境保护、大气污染治理等工作.
5、民政所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抗灾救灾、社会福利和村民自治建设、残联、拥军优属等工作;负责村务、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本辖区便民服务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集中受理、办理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6、刁家司法所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农村社会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民事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
7、计划生育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管理与指导,政策的咨询与服务工作。
8、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制定我乡经济发展规划;负责宣传国家经济政策,引导农村经济有序发展;负责农村资产、资金、资源等三资管理、农村财务审计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对辖区企业等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税源普查、税收征管、统计等工作。
9、刁家乡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农村村镇建设规划、社区建设、道路建设和维护养护管理等工作。
10、刁家乡农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农机、农技、畜牧兽医、林业、水利、渔业、种子等工作;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新品种引进开发、为农民农业生产提供服务、秸秆禁烧等工作;负责扶贫等工作。
11、刁家乡文化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我乡科普、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引导开展健康向上的农村文化娱乐活动。
12、刁家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性服务工作;负责我乡农村人口优生优育工作;负责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检查管理等工作。
13、刁家乡劳动保障事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人事劳资、干部管理、老干部、就业再就业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农村就业人员培训;为辖区城镇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和城镇困难居民等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城乡养老保险收缴管理,做好社会保障各项工作。
二、刁家乡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刁家乡部门决算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刁家乡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刁家乡政府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刁家乡2016年收入总计7827.69万元,支出总计7827.69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7843.87万元。主要原因2015年度付李庄拆迁。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刁家乡政府本年收入合计 7827.6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7827.69 万元,占 100 %;事业收入0 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刁家乡政府本年支出合计7827.6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788.48 万元,占 35.6 %;项目支出 5039.21万元, 占 64.4%;经营支出 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刁家乡政府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827.69 万元。与 2015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7843.87 万元,下降 100.2 %。主要原因2015年度付李庄拆迁。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牟县刁家乡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827.69万元,支出决算为782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148.12万元,占14.67%;教育支出(类)15.8万元,占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万元,占0.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30.31万元,占1.66%;城乡社区支出(类)4894.27万元,占62.56%;农林水支出(类)1576.73万元,占20.14%;住房保障支出(类)42.46万元,占0.5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为1139.79万元,支出决算为113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年初预算财政事务(款)为8.33万元,支出决算为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8万元,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0.31万元,支出决算为13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为254.14万元,支出决算为25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年初预算征地和拆迁支出为3806.13万元,支出决算为380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年初预算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为834万元,支出决算为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其他农业支出为1009.73万元,支出决算为1009.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年初预算其他扶贫支出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年初预算农村综合改革(款)为561万元,支出决算为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2.46万元,支出决算为4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刁家乡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148.12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252.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 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536.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 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牟县刁家乡人民政府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8.73万元,支出决算为38.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减少)26.15万元,下降40.3%,主要原因:中牟县刁家乡人民政府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车,现有公务用车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9.13万元,下降63.77%,主要原因:中牟县刁家乡人民政府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合理规划派车路线,减少车辆运行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27.86万元,(接待费9.26万,伙食费18.6万)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6年接待批次261次,接待人数3095人。
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7.02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中牟县刁家乡人民政府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标准,所有招待在机关公务灶,并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标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牟县刁家乡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06.13万元,支出决算为380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3806.13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刁家乡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为1148.12万元,比2015年增加422.6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刁家乡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5906.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906.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牟县刁家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指××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五)其他××支出(项):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