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495X/2016-00187
  • 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 财政资金,部门决算
  • 2016-09-21
  • 2016-09-21
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文化广电旅游局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具体职责

第二部分 2015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及著作权、旅游、文物工作。内设办公室(行政服务科)、文化艺术管理科、广电管理科、新闻出版管理科、旅游管理科、文物管理科等6个科室,下设广播电视总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演艺中心、文化馆、图书馆、文物所等6个二级机构。现有干部职工106人,其中正科级领导2名,副科级领导6名。

二、具体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体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文物、旅游等方面的方针、政策。

(二)负责拟订并实施全县文化艺术社会生产、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旅游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三)负责全县各类社会文化艺术事业建设和发展;组织实施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负责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贯彻执行文化产业政策,落实全县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四)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的审查和审核;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节目内容和质量的审查;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工作。

(五)负责全县电影市场管理和全县电影放映单位审查、备案工作、指导电影放映工作;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六)监管全县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纪出版活动;负责全县著作权的监管,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负责出版、印刷、发行机构的审核和审查工作;管理出版物市场,组织实施出版物、印刷、包装产品展览、展销和书市活动。

(七)管理全县文物调查、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宣传等业务工作;负责申报、审批全县境内的文物钻探、发掘、保护、维修项目;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推动完善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指导社会文物的管理、抢救、征集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文物、博物馆的科研工作。

(八)负责本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旅游商品的开发工作;监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和特色旅游工作,引导休闲度假;指导全县旅游经营单位外资利用工作;负责全县旅行社、旅游车船公司、旅游定点单位以及其他经营旅游业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组织、参与全县旅游交通的协调及旅游安全、旅游保险工作;负责全县旅游业整体形象的策划、对外宣传和组织重大的促销活动;监督检查全县旅游经营单位的财务、统计工作;协调旅游市场价格;负责全县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劳动技能培训;实施旅游标准化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九)负责开展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文物、旅游等执法活动,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十)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旅游宣传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宣传报道活动;指导所属媒体的新闻宣传工作。

(十一)统筹安排局系统各项经费,规划、指导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旅游重点设施建设。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决算单位构成

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的部门决算包括机关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2015年收入总计3141.571243万元,支出总计3447.454443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58.367293万元和2061.960393万元,增长190%和149%。主要原因:是政府增加了对旅游发展投入和公共文化方面的投入,2014年的部分项目因招标原因在2015年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141.5712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41.57124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 占0%;经营收入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447.454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7.45444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 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141.571213万元和3447.454443万元。与 2014 年相比,2058.367293万元和2061.960393万元,增长190%和149%。主要原因:是政府增加了对旅游发展投入和公共文化方面的投入,2014年的部分项目因招标原因在2015年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85.8653万元,支出决算为2708.011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4%。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257.689793万元,占83.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76万元,占0.103%;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423.83735万元,占15.65%;住房保障类支出23.708万元,占0.87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0.9294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4.65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16.2703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2万元,支出决算为31.2436万元,完成预算的88.76%,,主要原因:交通费和公务接待费节约开支。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1597万元,完成预算的99.8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159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交通费节约。

(二)公务接待费4.0839万元,完成预算的51.04%,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5年共接待10次、80人次。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节约开支。

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3.112万元,下降43.24%,主要原因:公务接待活动减少,费用降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39.4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文化拆迁对个人补偿支出和对旅游企业厕所标准化补助。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858452万元,比 2014年增加6.447452  增长16.78%,主要原因:旅游、文化事业蓬勃发展,我单位业务量增大,办公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 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2.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1.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文化广电旅游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用车4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文化流动服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是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文化、旅游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部门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商都大道1号 邮编: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