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5186/2018-00019
  • 中牟县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预算
  • 2018-02-10
  • 2018-02-10
中牟县工商质监局2018年预算

     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预算安排情况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转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八、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最新三定方案列举)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3.承担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负责监督管理有关市场交易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商品质量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

     7.负责全县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公示,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建立市场主体失信惩戒机制。

     8.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市场经营秩序、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9.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违反商标使用规定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0.指导全县广告业发展,负责商业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依法组织查处商业广告违法案件。

     11.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

     12.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全县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质量振兴和质量强县建设工作,组织和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

     13.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和全县标准化战略的协调推进,组织辖区内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14.负责计量监督管理,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政策,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5.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质量认证和相关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认证认可工作,落实认证认可工作制度。

     16.承担本行政区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

     1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科、市场监督管理科(公平交易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质量监督管理科(认证认可管理科)、标准计量科、行政服务科(法制科)、特种设备安全检察科、监察室。

     10个基层工商质监所:

     城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所、郑庵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所、姚家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所、韩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所、官渡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所、雁鸣湖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所、刘集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所、白沙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所、三官庙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所、八岗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所。

     直属机构:“3.15”投诉中心、经济检查大队、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

     其他:中牟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牟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中牟县消费者协会、中牟县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后勤服务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工商质监局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95人,其中:行政编制155人,事业编制40人;在职职工188人,离退休人员88人。

     二、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485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852.58万元(预算安排4852.58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补助0万元、罚没收入补助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0万元。

     2018年支出预算485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90.47万元,项目支出962.11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13.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50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890.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78.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3.99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64万元;项目支出962.11万元。

     (三)主要项目:

     1.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经费15万元

     (1)项目概述及主要依据:主要用于“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宣传活动及受理消费者投诉、调解纠纷、查处违法案件、定期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等。

     主要依据:《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三个转变建设质量强县的实施意见》(牟政【2016】】16号)第(三)2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者维权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章第三十二、三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第五章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支持。

     (2)资金测算:“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印制宣传单、册等费用2万元,制作宣传版面3万元,办公费2万元,抽查商品80批次,每批次平均400元,计3万元。劳务费5万元。

     2.商品质量监管专项65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主要用于流通流域的农资、化肥、成品油、车用尿素、钢材、小家电等商品及服务的质量检查管理、抽检费用。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2014年2月14日国家工商总局令第61号)、《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5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郑环攻坚[2017]9号)、《流通流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第一章第五条:抽检不得向经营者收取检验费用。抽检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日常监督检查不得向被抽查者收取检验费用,所需检验费用由省财政根据检查计划统一列支。(郑环攻坚办[2017]9号)文:严格成品油质量监管。加大民营加油站、油库成品油质量的抽查范围和频次、实现市、县、乡三级加油站、油库的成品油检测全覆盖,月抽检率不得低于10%。

     (2)资金测算:成品油及车用尿素抽检费40万元。具体为成品油每月抽检21个样品,车用尿素每月抽检4个;每季度根据举报及专项行动抽取成品油15个,车用尿素5个,全年共计抽检成品油312个, 每个样品的检测费1000元,计31.2万元,车用尿素68个,每个样品的检测费1300元,计8.84万元,共计检测费40.04万元。

     农资、家电等抽检30万元。农资抽检每年度抽取4次,平均每次抽取100个样品;每年根据举报及专项行动,抽取50个样品,全年共计450个样品,平均抽检费用700元,共计31.5万元。

     3.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15万元

     (1)项目概述及依据:主要用于打击传销及变相传销、管理直销所需的经费。

     主要依据为:《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444号)、《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43号)、《河南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豫打传办【2015】4号)、《河南省2015年度打击传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经费保障第二十二条:政府拨付打击传销工作经费,并给予10万元以上保障。《河南省2016年度打击传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第九条:给予打击传销工作较充足的经费支持。

测算: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印制宣传页、条幅5万元,印制宣传册、档案袋等2万元,制作宣传版面3万元,管理人员培训10人,每人次2000元,计2万元。劳务费3万元。

     4.各类市场主体登记和管理专项90万元

     (1)项目概述及依据:主要用于个体及企业登记中购买营业执照及各种登记表格费及市场主体信息公开年报制度中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的随机抽检检查的委托业务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第九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2014年8月19日国家工商总局令第67号)第四条、第八条。《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抽取辖区不少于3%的企业。

     (2)资金测算:购营业执照约3万套.每套执照4.7元,计14万元,配套表格4万套,每套表格1元,计4万元,共计18万元。无照经营督查及宣传,宣传版面及宣传单、媒体宣传共计2万元。

     文明经营及非法集资宣传费,宣传单2万份,版面20个,媒体宣传15天,共计3万元。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抽查办法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个体、企业信息公示年报中预委托中介机构抽检商户150户,每户检查咨询审计费2000元,计30万元,劳务费37万元。

     5.办公用房维修专项20万元

     (1)项目概述及依据:主要用于韩寺工商所、姚家工商所、官渡工商所等工商质监所办公楼房顶、墙面维修。

     依据:工商质监所办公楼年久失修,房顶漏雨等实际情况。

     (2)资金测算:维修费用20万元。

     6.质量强县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

     (1)项目概述及依据:主要用于建设质量强县经费。 

     依据:《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三个转变建设质量强县的实施意见》(牟政【2016】16号)第四 加强财政支持:设立创建质量强县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

     (2)资金测算:培训费、宣传费5万元、资料费、评审费5万元。

     7.产品质量检测和计量器具检定费50万元。

     (1)项目概述及依据:主要用于各种计量设备的检验费及各类计量器具的检定费。

     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郑政【2015】21号)第四 保障措施。

     (2)资金测算:购设备检测专用材料费40万元,差旅费5万元,印刷费5万元。

     8.执法办案专项110万元

     (1)项目概述及依据:主要用于办理打击走私贩私、商业贿赂、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合同欺诈等各类经济违法案件中的拍照费、差旅费、印刷费、保管费、培训费及办案设备购置支出。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郑州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文[2016]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农村居民日常生活和农业生产紧密相关的小家电、日用化工、五金电料等消费品合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品为重点集中开展执法检查。

     (2)资金测算为:印制行政处罚等各类文书9000本,印制档案袋、档案盒等印刷费、拍照费等共计30万元,办案差旅费10万元,办案人员及特征设备作业人员培训180人,每人次2800元,培训费50万元。购办公桌椅20套,9万元,购格力空调1.5万元,购联想电脑一体机20台,8万元,购打印机2台1.5万元。

     9.质量检定设备购置费30万元

     (1)项目概述及依据:为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质量强县战略工作要求,加强技术检测设备的更新和改造。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郑政[2015]21号)。

     (2)资金测算:购买长度类计量检定装置(卡尺、板尺、千分尺、测厚仪、等)10万元;化学计量(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报警装置)5万元;热学类计量(温湿度计、热电阻、热电偶、恒温箱)计量检定校准装置15万元。

     10.县长质量奖专项90万元

     (1)项目概述及依据:为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质量强县战略工作要求,开展县长质量奖评活动。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郑政[2015]21号、《关于发放中牟县县长质量奖奖金的请示》的审核意见(牟财行审[2017]22号)、《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三个转变建设质量强县的实施意见》(牟政[2016]16号。

     (2)资金测算:预评3个企业,每个企业奖30万元,共计90万元。

     11.省级文明奖192.3万元

     (1)项目概述及依据:省文明单位奖。依据:省文明单位文件。

     (2)资金测算:每人每月600元。

     12.执法车辆购置专项100万元

     (1)项目概述及依据:本单位现存执法车辆购置时间长,大部分已超出报废年限,为保证执法人员行车安全,需更新一批执法车辆。县国资、财政局已审批。

     (2)测算:捷达车2辆,20万元,帅客面包10辆80万元,共计100万元。

     13.职工丧葬费及抚恤金专项57万元

     项目概述及依据:病故人员3人的抚恤金及丧葬费。其中:离休1人、退休2人。

     资金测算:人均19万元

     14.2018年工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0万元

     (1)项目概述及依据:据豫财行[2017]218号,下达工商监管服务专项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跨区域办案专项补助经费。

     (2)资金测算:办案印刷费8万,差旅费4万,委托业务费8万元。

     15.民用电梯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险97.81万元

     (1)项目概述及依据:随着我县城镇化建设的加快,电梯的数量快速增长,电梯安全问题越来越多。为保障民生安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要求,每年按实有数量对全县民用电梯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险。

     (2)资金测算:特种设备安全责任险:每台300元,2964台,计88.92万元;芯片费用:每个芯片6元,计8.89万元,共计97.81万元。

     (四)所属单位预算汇总情况

      无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4852.58万元,比上年增加661.58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项目经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费减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减少原因:退休人员工资交社保局发放。专项经费增加主要是增加执法车辆购置费、抚恤金、县长质量奖及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险等项目。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4852.58万元,比上年增加661.58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项目经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费减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减少原因:退休人员工资交社保局发放。专项经费增加主要是增加执法车辆购置费、抚恤金、县长质量奖及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险等项目。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比去年的0万元无变化。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公务用车购置费比去年的0万元增加100万元,原因为执法车辆更新。

     公务接待费比去年的1万元无变化。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一致,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四、机关运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转经费为263.99万元,比去年增加6.39万元,原因:福利费及工会费增加。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2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执法捷达车,单价10万元,数量2个,共计20万元;

     2.执法面包车,单价8万元,数量10个,共计80万元;

     3.办公桌椅20套,单价4500元,共计9万元;

     4.格力空调3台,单价5000元,计1.5万元;

     5.联想电脑20台,单价4000元,共计8万元;

     6.联想打印机2台,单价7500元,共计1.5万元;

     7.检测中心实验室设备一批5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3310.82万元。其中:房屋面积25635.6平米,价值2103.88万元;车辆71辆,价值468.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738.14万元。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无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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