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机关运转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中牟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全县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制定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全县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二)承担规范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三)承担优化配置全县国土资源的责任。(四)负责规范全县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五)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七)承担全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八)承担规范全县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九)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十一)推进全县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制定并实施全县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方面的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国土资源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十二)负责各乡(镇)国土资源所人员和机构管理工作。(十三)负责全县测绘行业管理工作。(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中牟县国土资源局测绘队单位主要职责:负责我县范围内土地的征用、转让、租赁、土地登记、抵押、交换、继承等测绘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土地争议;指导基层国土资源所的土地测绘工作,需要时可直接参与乡镇国土资源所的测绘工作,确保测绘质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中牟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单位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土地、矿产政策及法律、法规;经依法委托,对土地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农用地转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土地权属纠纷,负责土地信访案件的处理,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4、中牟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单位主要职责:制订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具体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作价出资、转让、租赁、抵押、授权经营等工作。
5、中牟县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政策及法律、法规。
二、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制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协助做好规划听证工作。
三、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协助制订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四、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资源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土地证书核发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
五、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乡村(社区)居民住宅用地以及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工作。
七、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土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八、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地政地籍规划科、建设用地科、政服务科、不动产登记科。
下属单位:中牟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中牟县国土资源局测绘队、中牟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中牟县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所。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中牟县国土资源局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14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101人;在职职工333人,离退休人员41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81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182万元(财政拨款818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8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万元,项目支出7815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城乡社区支出1014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167.77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66.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2.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92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75万元;项目支出7815.09
(三)主要项目
1、中牟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费184.54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为积极推动全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开展,按照省、市推进办的要求年底前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根据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县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牟政[2011]34号)和《中牟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安排相关资金。
(2)资金测算。
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作业单位委托业务费,包括外业底图测量、地籍调查及数据库建设。
2、土地出让地价评估费40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行为,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20号要求,我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用了3家土地评估公司对拟出让土地进行评估,最后采用中间价作为该地块的最终评估价,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2016年郑州市政府印发了《郑州市降成本优供给推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郑政(2016)9号],要求服务费用一律由行政机关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
(2) 资金测算
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委托中介机构评估费,2017年预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约600公顷,依据河南省土地评估收费标准,需评估费约400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8182万元,比上年增加2432.81万元。增加原因:今年初补发以前年度工资340万元,付预增发工资348.67万等支出。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去年减少8万元,减少原因为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公务接待逐年递减。
五、机关运转经费情况说明
机关运转经费安排金额237.3万元,比上年减少1.4万元,减少原因是人员减少。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