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机关运转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产业集聚区的贯彻实施,拟定产业集聚区有关管理规定、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拟定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重要的专业规划。
3、负责产业集聚区招商引资工作、开展各类对外招商、投资咨询、项目谈判等活动、做好拟入驻项目合同的谈判、审核等工作。
4、负责产业集聚区规划范围内签约项目的建设、协调和管理工作、
5、负责拟定产业集聚区土地利用规划,依法管理产业集聚区土地储备、整理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其他工作。
6、承办中牟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根据上述职责,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设4个内设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
(一)产业发展办公室
负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机关党务和产业集聚区内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负责综合性材料拟写、对外交流、业务协调、会议组织、公务接待、文电处理和内部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产业集聚区统计、经济预测分析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制定产业集聚区汽车产业发展规划;负责产业集聚区经济运行、产业集群培育、产业政策制定、产业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承接产业转移等工作。
(二)规划建设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国土和规划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编制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专项规划和实施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产业集聚区各类建设用地划拨、出让、转让、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报批和土地收购、储备、交易等工作;协助做好产业集聚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负责产业集聚区环评和生态规划编制、节能减排、生态保护、环境监测等工作。
(三)招商发展局
负责集聚区招商引资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政策;拟定集聚区招商引资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园区电子商务、智慧园区创建、高新技术申报、研发机构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做好集聚区内企业的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等工作。
(四)项目管理局
为产业集聚区入驻项目提供服务,开展即时办理、承诺办理、快速办理等服务;负责产业集聚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项目联审联批等工作;负责产业集聚区企业(项目)立项、备案、环评手续审批工作;贯彻执行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负责产业集聚区失地农民安置工作;协助做好产业集聚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争议协调仲裁工作。
三、人员编制
核定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行政编制15名,设主任兼书记1名,副主任3名;县级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的,另设1名专职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核定中层领导职数8名(4正4副)。
四、其他事项
(一)设立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其中领导职数3名(1正2副),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隶属于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二)上述机构所核编制在中牟县机构编制限额内调剂解决。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59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954万元(财政拨款595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5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万元,项目支出5706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954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万元;项目支出5706万元。
(三)、主要项目
1、办公场地租赁费金额150万元,用于支出解放路拆迁单位办公场所租赁支出。主要依据:单位租赁合同支出。
2、产业扶持资金5000万元,用于支持园区企业发展支出。主要依据:依据财政政策支出。
3、创星保星工作经费246万元,此项支出是集聚区经常性支出,省市每年要对集聚区排名评星,其结果直接影响集聚区发展。主要依据:政府安排工作及园区正常运转工作经费。
4、集聚区大招商和项目推进工作经费210万元,用于项目推进和外出招商及参展,是集聚区持续发展的原动力,是集聚区经常性支出。主要依据:政府安排工作及园区可持续发展工作经费。
5、2016年上级指标汽车博览园工作经费100万元,用于汽车博览园建设支出。主要依据:郑财预 [2014]378号文件依据解决。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5954万元,比上年减少18471万元。减少原因:一是由于中小企业创业园遗留问题解决,没有企业退款;二是产业扶持资金由于政策原因减少了。人员经费增加20万元,原因:工资调整及补发工资。公用经费减少0万元。专项经费减少18490万元,原因:规划编制项目有变动。
2017年三公经费金额总计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4万元,业务招待费3万元,与2016年相比,因公出国出境费用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5000元,原因是成立执法中队,临时用车较多增加5000元支出;业务招待费减少5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上级观摩接待减少。
五、机关运转经费情况说明
机关运转经费安排248万元,比去年19万元。减少原因:人员调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碎纸机2台,共计0.2万元
办公家具一批,单价1.73万元
计算机4台,单价0.6万元,共计2.4万元
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共计0.12
一般设备,共计3万元
纸张,150箱,共计2.25万元
灯光、音响设备、2套,共计0.3万元
打印机3台,共计0.3万元
其他通信设备,1套,共计4.7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