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司法局现有干部职工45名,其中班子9名(男7名,女2名),按照三定方案内设5个内设机构:政治处、办公室、基层工作科、法律服务业工作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目前实有机构10个,分别为政治处、办公室、基层科、律管科、仲裁科、司法鉴定科、宣教科、财务科、公证处和依法治县办公室(副科级)。14个基层司法所(副科级)隶属乡(镇、街道)管理,司法局为业务指导部门。现有执法执勤和一般公务用车共10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街道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县的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关责任。
(四)监督管理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全县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
(六)指导全县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对刑满释放人员及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县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司法鉴定工作。
(八)指导全县的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负责司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九)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车辆、通讯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三、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你单位支出预算总数为9983802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856037元
基本工资1871748元,养老保险393067元,医疗保险 112305元,第十三个月工资155979元,绩效工资74964元,住房公积金224610元,遗属补助23364元。
(二)公用经费:64165元
福利费64165元。
(三)专项经费:6243600元
1、法制宣传及教育经费222000元。
2、基层司法工作198000元。
3、司法鉴定工作300000元。
4、人民调解员生活补贴2116800元。
5、普法工作经费372800元。
6、社区矫正经费1334000元。
7、法律援助案件补助及办案工作经费160000元
8、律师公证管理工作经费(收费安排)450000元。
9、公证处临时工工资(收费安排)350000元。
10、公证处办案经费(收费安排)700000元。
11、2015年综合工作考评奖40000元
(四)提前告知数:820000元
1.2016年度法律援助办案经费230000元
2.2016年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59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