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收入预算
全镇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为6262万元,其中:国税部门完成863万元,地税部门完成5399万元。
(二)财政支出预算
2016年,全镇财政收入为6262万元。按照县财政体制改革有关规定,以上年实际收入完成数的30%比例上解县财政,需上解财政资金1789万元。2016年我镇实际可用财力为4473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0万元;
2、教育事业支出19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0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1642万元;
6、农林水支出507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80万元;
8、其他支出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