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5186/2016-00060
  • 中牟县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预算
  • 2016-02-23
  • 2016-02-23
中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预算

一、基本情况

中牟县工商局现有行政编制188人,事业编制11人(其中全供事业5人,差供事业6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人。2016年实有行政在职人员132人,事业全供2人,差供5人。离休1人,退休80人(其中差供事业1人)。遗属人员22人。机构设置情况:机关内设办公室、法制、财务、注册登记、市场监管、网络监管、企业信用信息监管科、消费者权益保护、人事教育、监察室,规格为科员级。下设“3.15”投诉中心、经济检查大队及10个工商所,机构规格均为副科级。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管,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依法完善和简化企业注销流程。负责全县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管。负责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理信息、商标、广告相关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三)承担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依法规范和维护全县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相关责任,负责监督管理有关市场交易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商品质量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及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依托信息平台对各类企业的登记、备案、监管等信息公示及网上投诉、举报案件线索筛查工作,加大对非法经营行为打击力度,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根据县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全县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

(七)负责全县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管工作,承担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和企业年度信用检查工作;参与建立全县统一信用系统平台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建立市场主体失信惩戒机制。

(八)负责监管网络监管市场经营秩序、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规范直销行为与打击传销活动。

(九)依法对商标进行监督管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郑州知名商标的保护;拟定实施全县商标发展规划,实施商标战略。

(十)指导全县广告也发展,负责商业广告活动的监管工作,负责依法组织查处商业广告违法案件。

(十一)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组织监管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支出预算总数为18466197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114054元

在职人员工资6730640元,离退休人员工资3253964元,文明奖1598400元,第13个月工资580000元,遗属补助169536元,社保缴费573838元,住房公积金807676元,抚恤金暂列400000元 。

(二)公用经费:2142143元

人员公用经费973000元,工会费134613元,福利费26453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0000元。

(三)专项经费:2210000元

1、“12315”受理维权及宣传经费50000元。

2、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经费200000元。

3、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经费50000元。

4、各类市场主体登记和管理经费400000元。

5、举报制假违法活动有功人员奖10000元。

6、日常执法办案经费1200000元(其中收费安排700000元)。

7、办公用房维修(收费安排)3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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