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韩寺镇党委、政府设5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均相当于股级,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
(一)中牟县韩寺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推进区域公共服 务工作,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对应县 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残联、文联、 红十字会等部门。核定事业编制12名,其中,主任1名。
(二)中牟县韩寺镇平安建设办公室。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对应县委政 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网信、信访等部门。核定事业编制12名,其中,主任1名。
(三)中牟县韩寺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法律法规授权 和省政府下放权限,以乡镇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 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对应县农 业农村、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城市管 理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核定事业编制22名,其中,队长1名。
(四)中牟县韩寺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根据法律法规和省 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对应县行政审批和信息管理部门 以及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核定事业编制12名,其中,主任1名。
(五)中牟县韩寺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 关政策、法律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培育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等工作。对应县退役 军人事务等部门。核定事业编制11名,其中,站长1名。
中牟县韩寺镇党委、政府属地管理机构3个。
(一)中牟县韩寺镇财政所。受上级业务部门指导,负责预 算编制管理、乡镇居民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国有资产和乡镇债权债务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收入征收、财政资 金支付及财政资金决算等工作。对应县财政等部门。
中牟县韩寺镇财政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核定事业编制2名,其中,所长1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中牟县韩寺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受上级业务部门指 导,负责辖区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生态修复的具体落实,承担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保护、地质灾害防治、不动产登记和土地、矿产执法的巡查、发现、制止、查处、上报 等工作。对应县自然资源等部门。
中牟县韩寺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所长1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三)中牟县韩寺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受上级业务部门指导,负责对辖区内市场主体和市场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加强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的监管。对应县市场监管 等部门。
中牟县韩寺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机构规格为股级,核定行政 编制2名,事业编制3名,其中,所长1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