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政务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治理、机要保密、档案、催办查办等工作;负责会务接待、机关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年鉴的编纂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牵头起草重要综合性文件和文稿;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出国(境)人员审查工作。负责申报、监督和管理国家、省、市、县各项业务资金和专项资金;负责拟订县本级财政设立的有关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相关实施细则;负责局机关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财会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政策;组织开展商务政策研究、课题调研工作;负责法治宣传、普法教育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局所属单位安全、消防检查和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平安建设和纪检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本系统的反暴恐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防汛工作。负责信访稳定工作;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二)工业科。组织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研究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战略性、前瞻性问题,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等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工业领域重大课题调研。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提出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和困难;负责全县重点工业企业(集团)的培育和发展工作;做好工业战略性企业(集团)培育的日常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先进制造业产业培育、集群培育工作,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负责国防动员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的发展规划、布局规划,会同相关科室制定专项规划;负责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规模、方向的意见,编制技术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重大工业项目布局的建议;负责监测分析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运行状况及趋势;负责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培育和建设工作;牵头开展国家、省、市对口部门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技术改造资金的申报及后续管理工作,提出本县相关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纺织、服装、家居、家电、工艺美术、食品、生物医药、钢铁、有色、化工(不含煤制燃料、燃料乙醇和农药)、建材、新材料等行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消费品、装备制造、汽车行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标准,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消费品、材料、装备制造、汽车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监测消费品、装备制造、汽车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重大问题;负责推进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推进汽车零部件深度国产化和配套体系建设;协调重大专项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重大装备零部件配套体系建设,推进行业产业链、产业集群发展;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县级盐业储备的相关工作。
(三)企业服务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企业服务年度计划,统筹做好企业服务等工作;负责引导金融机构支持重点产业和企业发展;组织开展企业家学习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推进企业家队伍建设。组织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专项和产业化示范工程的实施;组织拟订管理行业创新成果、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的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情况;指导、服务中小企业发展。
(四)信息化与未来产业科。负责全县软件和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工作,拟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及分析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情况;指导全县软件产业载体的规划布局,推动全县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相关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县信息安全产业发展和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统筹全县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相关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工业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动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发展;统筹推进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跟踪分析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和趋势,拟定并组织实施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动人工智能、元宇宙、算力、区块链等信息技术领域未来产业发展;协同推动其他领域未来产业发展,协调解决未来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产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电子信息产业链、产业集群发展;监测分析电子信息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指导重点电子信息产品的开发与生产;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五)绿色发展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拟订全县新能源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推动工业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工业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相关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和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贯彻执行煤炭行业法律法规,落实煤炭行业政策、技术标准;统筹全县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指导全县煤炭行业产业结构调整;负责煤炭企业智能化、洁净煤建设、煤矿新技术推广,对煤矿建设项目提出行业审核意见,并监督管理;承担煤矿机电设施检验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全县电力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平衡电力资源;协调做好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负责电煤保障协调工作。
(六)招商科。指导全县招商活动,落实全县招商项目促进工作,对全县战略支撑产业进行分析研判,负责重大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跟踪、协调和保障;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投资环境、投资导向、申报程序等方面的全方位服务。参与拟订全县外商投资政策措施;负责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内限额以上外商(含台港澳侨)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终止事项的事前服务工作;依法对外商投资项目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负责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研究拟订全县国内经济合作、区域协作的有关政策、规划,组织开展国内经济合作活动,负责全县引进域外境内资金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重要展览展销活动;指导县外驻中牟经贸机构、我县驻外省(区、市)办事机构工作;负责区域经贸合作协作等相关工作。负责重大经贸协议、合同及章程等的初审工作。组织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产业转移总体规划、政策,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务,指导开展产业交流合作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工业企业“走出去”;负责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商引资及跨区域产业协同发展。
(七)对外开放和自贸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外开放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拟订全县对外开放长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负责全县对外开放平台建设,统筹全县重大招商项目的引进及落实。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促进外商投资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分析、研究全县外商投资情况并上报动态和建议;负责组织筛选、发布吸引外商投资项目,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接待外商团组,协调外商投资项目的谈判和推进工作。落实与本系统相关的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任务。
(八)内贸和电子商务科。负责全县主要商务指标的监测核定;对全县生活必需品、重点流通企业、重要生产资料市场的运行和供求状况,进行分析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全县生活必需品、重点流通企业和重要生产资料系统及其数据库维护;负责全县城乡信息平台、商务预报网站的建设维护及其信息发布;负责茧丝绸协调工作;承担有关商务指标统计汇总工作;负责拟订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及保障计划; 负责掌握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信息,针对市场异常波动,提出处置意见;负责指导重点经营企业按照计划,建立货源、销售、库存的保障供应机制,保证日常生活必需品正常供应;负责协调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建立肉、蛋、蔬菜储备体系;负责拟订促进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规范市场体系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推动流通标准化;负责联系期货市场; 组织实施国家及地方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 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汽车市场体系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农贸市场(标准菜市场)规划和引导社区便利店建设;负责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立现代流通网络体系;负责有关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审核和市场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商贸物流有关工作。负责商业零售、家政、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沐浴和摄像等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贯彻实施国家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政策,优化商业布局和结构;规范城市大型商业项目和流通设施建设,组织大型商业设施建设项目的听证工作;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商贸流通企业品牌创建和“老字号”企业发展; 做好特色商业街的创建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促进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负责电子商务行业管理,研究拟订全县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培育全县电子商务重点企业、基地和产业园区,指导电子商务应用推广和创新工作,开展全县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创建工作;组织电子商务培训和交流。贯彻实施有关商务行政监管法规、规章、政策;负责协调全县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协调指导全县流通领域市场监管等工作。负责流通领域(除特殊行业外)商务行政执法工作,受理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举报投诉,参与组织打击商业欺诈。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现代物流业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政策措施; 研究分析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全县物流业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组织拟订现代物流业支持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培育和规范物流市场发展,促进重点物流企业发展;负责推进供应链体系、城市共同配送和城乡高效配送发展。负责行业(除特殊行业外)平安建设工作;负责行业(除特殊行业外)安全生产(消防)监督管理及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九)外贸口岸科。编制全县国内外贸易和国际、国内经济合作发展规划。负责拟订全县外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有关促进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县对外贸易的促进工作,组织协调外贸运行跨部门协作机制;指导、协调全县商品进出口和加工贸易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执行国家高技术产品目录和禁止、限制进出口目录;负责争取国家有关扶持高技术出口资金和项目;负责全县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备案登记工作;组织、指导境内外业务对口的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活动。拟订鼓励技术出口和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的政策和措施;负责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工作;执行国家、省、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促进服务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贸易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承接国际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产业转移的招商和项目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服务外包基地和园区建设;受理并执行服务外包企业的认定; 指导协调服务外包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负责组织参加境内外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交流活动、洽谈活动。拟订全县促进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依法监督和管理全县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业务;负责对外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统计工作;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外经贸企业出口退税的协调工作。负责全县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产业损害调查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 建立公平贸易、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协调全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口岸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政策措施;研究分析口岸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跨部门、跨区域的口岸协调工作;负责铁路口岸管理协调工作;协调推进公共口岸服务体系、海关特殊监管区、口岸政策功能区的建设与发展;组织进口商品指定口岸申建工作;负责口岸大通关建设和口岸信息化建设。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有关国际物流的多式联运政策措施,协调推进进出口业务相关的公路、铁路、航空、海运等多种运输方式衔接;协调推进中欧班列(郑州)和海铁联运班列发展工作。
(十)特种行业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县成品油、拍卖、租赁、旧货流通、再生资源、二手车交易、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行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市场秩序;负责行业准入的初审、上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负责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行业改革;负责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处理其他有关药品流通市场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特种行业领域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特种行业平安建设工作;负责特种行业安全生产(消防)监督管理及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