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文秘、会务、档案、机要、保密、信息、行政管理、后勤保障、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网络安全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考核奖惩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政策研究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重要课题调研工作;负责新闻宣传、舆情管理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草案,参与拟定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统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有关信息化建设、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局系统财务工作,承担局属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设立审批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局系统业务办理流程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局系统办事大厅管理和便民服务工作。联系方式:0371-62181530
(二)工资福利科。拟定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动态调整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统发核准、工资基金管理工作。联系方式:0371-62181532
(三)事业单位管理科。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拟订并完善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人事管理备案事宜;拟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政策并监督组织实施。拟定全县表彰奖励政策,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审核以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和奖励人选;按职责承担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承担荣誉获得者管理工作;管理县级奖励基金。联系方式:0371-62181883
(四)人力资源管理科。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规划,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监督管理;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承担特殊需要人员的引进、选拔、调配工作;按规定承办县直企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录(聘)用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政策,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并监督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人才政策和发展规划,培育和发展人才资源市场,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人才服务体系,负责人才开发、引进、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人才认定及待遇核准工作;承担“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县委县政府招才引智专项活动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联系方式:0371-62189006
(五)就业管理科。拟订全县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拟订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负责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牵头拟订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按规定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并开展就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青年见习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工作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工作;落实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中牟就业的管理政策,实施就业统计监测制度;承担中牟县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技工院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负责全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监督管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和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承担中牟县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拟订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劳务协作、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并监督指导实施;组织拟订发展家庭服务业相关政策,统筹指导全县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和相关信息工作;承担中牟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方式:0371-62181882
(六)社会保险科。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落实企业(职业)年金政策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完善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参保人员离退休待遇审核;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和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变更参加工作时间、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延长退休年龄的审核确认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因病提前退休和离退休人员护理费审定工作;负责全县离退休人员和待遇领取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监管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中牟分中心有关全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经办的工作。贯彻落实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和运行机制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规划、标准和运行机制并监督实施;监管全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贯彻落实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政策;落实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监管全县失业保险经办工作。拟订全县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工伤定点医疗、康复机构的资格标准和管理办法,并负责资格审查;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和康复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配套政策,负责全县工伤认定工作、实施监督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协调处理涉及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审核确定工伤预防项目和康复费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管全县工伤保险经办工作。联系方式:0371-62189556
(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综合管理全县职称工作,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职称评审和职称考试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对全县事业单位职称整体数量、结构进行宏观调控;负责全县职称评审结果核准备案工作,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选拔培养工作,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优秀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联系和服务专家工作。联系方式:0371-62182614
(八)调解仲裁管理科。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范并组织实施,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组织、基础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协调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承担中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和调控政策,指导实施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实施国家工时及休息休假和假期等相关制度规定。联系方式:0371-62189323
(九)劳动保障监察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拟订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指导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组织实施专项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指导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负责全县有重大影响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社会公布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用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中牟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县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等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和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按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全县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移送工作。联系方式:0371-62129529
(十)信访法制科。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信访稳定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实施办法;负责信访接待、咨询及其他有关工作;承办上级信访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和稳定事宜。组织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监督、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核及重大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应诉、法治宣传等工作;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涉法问题专家咨询工作。联系方式:0371-62198098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群团组织和纪检、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联系方式:0371-6218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