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科职责
负责处理中共中牟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事务。
办公室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材料、公文处理、财务、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信访、政务公开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管理、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组织实施全县审计系统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
法规科职责
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负责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和管理及审计组织协调有关事项;负责办理授权审计事项及审计统计工作;负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督查及统计汇总等综合工作。
大数据审计分析科职责
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负责在线实时联网审计监督和大数据审计工作,督促、指导全县在线实时联网审计监督和大数据审计工作的开展。
财政金融审计科职责
负责组织审计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县级财政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县级国库办理县级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审计所辖乡(镇、街道)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关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开展相关综合分析研究。负责对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监督和综合分析研究。负责政策跟踪审计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动态督导、汇总上报等工作。负责县属国有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计工作;负责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投融资公司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计工作。
行政事业审计科职责
负责县委部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协机关、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含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负责县直群团组织、民主党派的审计工作。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职责
负责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中心城市交通枢纽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有关县级投资、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工作,开展相关综合分析研究。
农业农村和社会保障审计科职责
负责农业农村(扶贫开发)、水利、林业等部门(含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负责县政府部门,所辖乡(镇、街道)管理、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审计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含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对县管医院的审计工作。
经贸审计科(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职责
负责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含所属单位)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和县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有关县属国有企业、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计工作,开展相关综合分析研究。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相关工作。
经济责任审计科职责
研究拟订全县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负责对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组织实施有关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相关综合分析研究。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的审计工作;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