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制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2、负责本乡镇生育指标安排、统计报表与信息上报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 3、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政策咨询、奖励扶助、困难家庭救助、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工作。 4、负责本乡镇计划生育工作业务培训和指导,指导基层计划生育工作。 5、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