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本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日常工作;负责起草文件、材料和会议组织及有关决议的落实、督办、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 2、负责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群团、文秘、信访接待等工作。 3、做好机关档案管理、保密工作、财会工作等机关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和服务。 4、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