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5258/2024-00022
  • 中牟县司法局
  • 职能
  • 2024-10-25
  • 2024-10-25
中牟县司法局机构职能设置

 一、中牟县司法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向县政府提出规范性文件制定建议。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重要的、综合性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审查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法制审核意见,向县政府报告审查、修改意见。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承担乡(镇、街道)和县政府各部门及县本级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指导全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责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综合型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五)负责县政府涉法重大决策和重要法律事务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承担县政府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推进全县法律顾问工作,建立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六)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受县政府委托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县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七)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八)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九)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建设等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装备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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