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A95354/2024-00016
  • 中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 职能
  • 2024-09-06
  • 2024-09-06
中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动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发展。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指导企业落实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统筹做好企业服务等工作,推进企业家队伍建设;负责工业行业领域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相关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四)提出全县重大工业项目布局建议;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与省、市对口部门和本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

(五)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的规划、政策,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和县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开展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六)指导推进全县新型工业化,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产业集群建设,加快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着力构建现代化工业体系。

(七)负责全县电力行业监督和管理工作,依法监管电力供应和使用,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研究拟定电力经济运行综合调控目标;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的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绿色化改造促进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九)统筹推进全县信息产业发展,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各行业融合发展。负责相关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县信息安全产业发展和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组织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产业转移总体规划、政策;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合作交流,协调开展工业招商引资及跨区域协同发展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协作和开拓国内外市场。

(十一)贯彻落实煤炭行业法律法规、有关政策、技术标准,统筹全县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指导全县煤炭行业结构调整;负责煤矿新技术推广,承担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国内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政策。

(十三)研究拟订全县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招商和项目推进工作,推动全县外资、外贸、外经工作的协同发展。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拟订全县对外开放长远规划、相关政策措施;研究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十五)负责对外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内限额以上外商(含台港澳侨)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终止事项的事前服务工作。

(十六)拟订全县对外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县对外贸易工作,服务和培育对外贸易企业;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下达的关系国计民生和大众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及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指导和协调加工贸易业务。

(十七)推进全县科技兴贸战略,执行国家、省、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促进服务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服务贸易和承接服务外包产业转移的招商及项目促进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工作。

(十八)拟订我县促进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和管理全县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业务;负责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境外投资的管理和促进工作。

(十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流通领域市场体系的总体规划;拟订流通领域市场体系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及地方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负责商品交易市场的建设审核和市场管理工作。

(二十)拟订全县商贸城建设总体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流通产业发展规划、促进政策,推动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领域节能减耗、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研究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繁荣市场消费政策;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推动流通品牌建设;组织大型商业设施建设项目的听证工作,协调解决建设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县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对成品油、拍卖、旧货流通、租赁、再生资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二手车交易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拟订促进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研究拟订全县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计量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全县商务执法工作。

(二十二)负责全县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产业损害调查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建立公平贸易、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协调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二十三)研究拟订会展经济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申报、统筹指导并规范管理以中牟县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和国际性会议等大型经贸交流活动。

(二十四)负责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和区域性经贸交流活动,负责境内招商引资及统计工作。

(二十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负责电子商务行业管理,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相关工作。

(二十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物流与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推动国际物流中心建设;拟订全县物流与口岸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县物流业发展工作,研究分析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营造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口岸发展规划和年度开放计划;组织验收和审查上报口岸的开放与关闭;监督检查和协调口岸检查检验单位的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县物流集中发展区及重大物流项目规划;负责物流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服务;推进重大物流项目建设。组织拟订国际多式联运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涉及国际航空、铁路、公路等物流通道的开通。协调推进公共口岸服务体系、海关特殊监管区、口岸政策功能区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协调口岸管理工作。

(二十七)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二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九)与中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中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中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负责与经贸相关的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合作磋商和立场协调等工作。中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中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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