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下达的普查任务和普查办法,负责全县大型普查的宣传发动和组织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普查方案,制定并实施本县普查方案,并负责做好普查前期调研、组织试点、培训人员和组织普查登记等工作;负责对普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包括制定和贯彻普查质量控制方案,组织普查工作质量和数据质量的抽查验收等;负责对全县各级普查资料的发布和开发利用工作。利用普查资料研究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咨询。同时负责全县城镇化率,人口变动和劳动力抽样调查及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和统计登记工作。
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收集、整理和提供人口增长、人口素质、人口迁移、婚姻、家庭、住房、劳动力及其就业状况,各行业人员和劳动报酬的统计数据;组织全县人口与就业统计的基础工作;组织实施年度人口与就业的统计分析;劳动工资统计联合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