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5397/2024-00012
  • 中牟县东风路街道办事处
  • 政协提案
  • 2024-05-06
  • 2024-05-06
关于增设新能源电动车公共充电桩的提案
关于中牟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6号 委员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中牟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县政协委员张涛、冉洪涛在政协中牟县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设新能源电动车公共充电桩的提案》已收悉。现将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提案中提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逐年快速增加,但公共充电桩缺口依然较大。而大部分物业出于管理、成本等因素的考虑,面对小区安装充电桩表现出漠不关心或拒绝的态度,此外很多老旧小区电容不足,随着用电量的增加,可能会给小区居民正常用电带来冲击,造成安全隐患。同时,公共充电桩会占用小区内停车位,而大多数小区的停车位有限,不能满足新能源车主的充电需求。公共充电桩比例失衡的问题不仅给新能源车主带来困扰,而且制约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建议:一是推动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鼓励在个人自有停车位建设充电桩,小区物业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施工便利;老旧小区电力改造时同步考虑小区内电动车充电需求,合理预留变电容量,同时综合运用引导电动车低谷充电、推广有序充电、小区配变增容等手段,解决老旧居民区存在电力容量不够等问题;支持个人充电设施对外共享开放。二是加强社区自治。推动小区完善停车管理规定,明确相关流程和规定。对于其他有改造需求的小区,应督促物业公司确定方案,建议有改造需求的小区,加强发挥这区自治功能,增设集中充电点,明确共享充电桩使用办法。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结合实际,加大充电设施建设、使用等环节的补贴力度,重点向保障型、充电运营商建设意愿不强但关系充电网络建设的薄弱点充电站倾斜;鼓励大型购物商场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并开辟专用停车场,在增加商场消费额的同时,满足更多新能源汽车车主的用电需求,便利绿色出行。

鉴于以上情况,我街道结合实际,拟从三方面不断加强上述问题整改力度。

一是注重规划布局。通过科学规划,力求在管理工作上打好基础。根据小区分布和功能区划分,利用问卷调查、实地调研、集体座谈等方式,对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进行充分的了解,统筹考虑辖区交通流量、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充电桩使用效率等因素,科学制定新能源电动车公共充电桩建设规划。

二是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结合现有新能源汽车充电转使用情况,围绕交通安全、用电安全、施工安全等方面,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标准。定期组织专人对充电设施、电网建设、车位环境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配套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通过安全培训、宣传教育等方式,让使用者了解充电桩的安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避免不当操作引发的安全事故。

三是齐抓共管,共同参与。联合住建、供电、环保、交通、社区、物业等部门单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研判会,集中社会治理的各方资源力量,重点解决车位紧张、公共充电桩使用效率低下、电网负载有限等问题。

针对增设新能源电动车公共充电桩的问题,如有需要,我街道会积极配合贵单位开展此项工作。

特此函告。

主办单位: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商都大道1号 邮编: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