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光莹、樊守峰、李援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中小微企业经营成本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针对中小微企业经营成本问题提出的建议对我县中小微企业扶持培育具有很好的指导价值和现实意义。
目前国家、省、市、县对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多项措施,如减免企业所得税、税收返还、税收减免等。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为例,根据该政策,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投入研发费用可被加计到企业所得税计算中,从而减少企业纳税负担。在企业用能、用工等方面对满足一定条件的中小企业均有类似扶持政策。科技工信局指导帮助县域200多家企业申报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1591.21万元、创新驱动发展项目奖补经费482万元、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2113.12万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180万元、促消费奖励支持政策资金231万元、挂牌企业奖补资金75万元等政策奖补,通过税收减免、研究经费补助、专项资金支持等惠企利企政策,切实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为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经营成本,今年以来,科技工信局积极引导中小微企业入园集聚发展,组织中牟高新区成功申报河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目前中牟县新能源专用车整车及零部件制造产业集群已进入省厅拟申报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公示名单,有利于我县中小微企业发展得到上级部门更多政策支持。
截至目前,我县共培育河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84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20家,国家级“小巨人”企业3家,科技型企业200家,高新技术企业90家,通过“专精特新贷”、“科技贷”金融支持等多种措施对各类中小企业进行有力支持,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减免税收、降低用能成本、降低物流成本、支持创新创业、改善融资环境、提供园区共享服务等方面进一步探索支持中小微企业措施,着力降低中小微企业经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