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5258/2023-00042
  • 中牟县司法局
  • 人大建议
  • 2023-07-17
  • 2023-07-17
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李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上级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中牟县“十四五”规划等文件要求,中牟县司法局以高品质建设法治中牟为目标,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深入推进普法宣传为抓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积极助推我县经济健康、平稳、有序发展

、强化组织保障 法治政府建设更加深入

一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按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中牟县2023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对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具体安排,确保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注重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明确学法方式和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国令第733号)》列入常务会议学法,进行专题学习。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印发《中牟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及时处理社会群众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

二、健全制度体系 政府决策更加民主科学

一是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内容,进一步完善合法性审查程序。2023年来参与起草审核、签订政府招商、采购类合同共计40余份,已出具审核意见260余条,均按照正常程序办理,并就重点招商项目合同问题与承办单位进行面对面磋商、确保高质量参与政府各类合同的签订工作。二是参与办理涉法问题30余件,参加涉法专题会议60余次,内容涉及合同解除、政府基金设立、招商项目落地、土地出让等问题,针对疑难问题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审核,共出具律师意见8份,均按要求做好相关配合工作,为政府全面依法行政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在政府常务会议题审核方面。我局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牟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审核工作,共受理上会议题材料20余份,提出法治审核意见180余条,积极引导有关单位修改完善议题材料、按照规定程序上会研究,有力推动了政府机关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四是优化政府法律顾问使用管理,强化外部人才支撑。印发实施《中牟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明确法律顾问选聘、任职、监督、管理等各项要求,切实从制度层面充分保障了法律顾问及时有效参与决策。为建立以内部法律顾问为主,外聘法律顾问为补充的工作队伍奠定了良好制度基础。同时,积极做好法律顾问管理后续相关工作,不断充实政府法律顾问和专家队伍。2023年来,共委派外聘法律顾问参与办理涉法问题10余件,在提高我局涉法事务处理的效率和质量的同时,也为全县政府机关依法合理及时决策提供了高质量的法治保障,为打造幸福中牟、活力中牟、开放中牟、出彩中牟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 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23年基层科积极谋划、主动作为,一是强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推进诉前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及派驻乡镇法庭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建设,积极推动“警调联动”机制,设立“警调联动”工作试点,与县妇联联合成立了中牟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与县卫健委联合成立了医疗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按照“智慧调解”建设的要求,推进司法行政基层信息管理系统和智能移动人民调解APP的普及应用(手机版河南人民调APP)。强化人民调解案件实时录入工作,加强人民调解案例选编报送工作,将案件录入情况及典型案例报送纳入绩效考核。自20231月至6月,中牟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参与化解矛盾纠纷5711件,化解成功5549件,矛盾调解参与率100%矛盾化解成功率97.16%三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中牟县司法局积极开展《“关爱你我他(她) 温暖千万家”行动》、《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加强重点人群动态监控专项行动》、《平安建设深度融合党建引领网格化基层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各司法所要及时总结专项活动开展成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基层工作指导科。四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我县深化党建引领“四治一创”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制度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制度优势,培育、塑造一批“拉得出、冲得上、化解得了、处置得好”的优秀人民调解员,有效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深入推广“枫桥经验”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化、法治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中牟县首批“金牌(银牌、优秀)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共评选出“金牌”调解员10名、“银牌”调解员10名、“优秀”调解员10名。

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行政执法更加适应新常态

一是印发《中牟县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不断强化执法人员对《行政处罚法》知识的了解、掌握。通过钉钉授课学堂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学习和考试,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三是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将卷宗评查结果纳入中牟县依法行政考核范畴,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要求,随机抽取我县执法单位执法卷宗开展案卷评查,发现行政执法违法或者明显不当时,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四是严格落实行政行为备案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对各执法单位的重大行政处罚进行备案并进行实质性审查,确保行政处罚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保障企业、个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存在程序严重违法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责令作出行政行为的单位先期自行整改,并将结果及时反馈。2023年以来,已完成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等单位的6起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五是印发中牟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六是印发了《关于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清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各执法单位依法合理审慎制定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拓宽清单适用范围,规范轻微违法执法行为,帮助企业和群众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引导企业和群众自觉守法,以强有力的法治举措推动全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七是印发《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及执法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工作的通知》按照《郑州市行政执法投诉受理办法》,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受理、处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积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创新工作方式 涉企法律服务更加优质

一是积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按照市级规范化工作站标准积极推动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创建工作。二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县司法局积极依托丈八沟公园,在原有的基础设施上注入法治元素、法治文化,设计、规划、建成了法治文化公园,既丰富了群众的法治文化生活,又提升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三是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重点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职工和农民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四是引导律师积极服务企业。开展企业经管人员相关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工作,为企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五是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企业功能,履行“八项服务承诺”,开通企业法律援助、公证绿色通道。做好企业接待受理分流工作,进一步优化“只跑一趟”服务体验,完善“窗口”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2023年至今,县司法局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宣讲活动10余场,办理各类企业公证30余项,调解劳资纠纷案件70余起,接待法律咨询800余件1200余人次。

六、拓宽普法教育渠道 普法宣传活动更加深入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工作,着重抓好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围绕3.8”“3.15”“4.15”“5.12”等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主题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增强法治观念。2023年至今,全县共举办各级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法治讲座600余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达4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册),提高了全县各行各业法治化水平,增强了全县人民法治观念,为中牟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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