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6664/2022-00395
  • 中牟县人民政府
  • 疫情防控
  • 2022-12-08
  • 2022-12-08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2022年164号)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精神,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具体如下:

一、优化查验措施

1.KTV、游戏厅、洗浴足浴、美容场所、剧本杀、麻将馆(棋牌室)、网吧等密闭场所不再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

2.出入小区,乘坐公交、地铁、出租车(网约车)等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健康码。

3.省外来(返)郑人员不再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取消“落地检”,离郑不再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住院部、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继续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

二、优化隔离方式

1.阳性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治愈出院、出舱的感染者,不再进行居家健康监测。

2.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由“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调整为“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目前正在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可“点对点”闭环返回居住地,实施后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三、保障医疗秩序

确保居民外出看病就医渠道畅通,居民可根据自身需要和就医意愿自行就诊。向社会公布发热门诊地址、电话等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就医。医疗机构急诊要设置应急诊疗区,抢救急危重症患者,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基层医疗机构可为发热等十大症状患者提供开药服务。医疗机构中出现阳性人员后,对所涉及诊室即消即开,确保日常诊疗服务。

四、加强个人防护

广大市民要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保持安全距离。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及时就医。倡导60岁—79岁符合接种条件的老年人加强接种,尤其是80岁以上老年人要尽早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实现应接尽接。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

主办单位: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商都大道1号 邮编: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