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6664/2022-00290
  • 中牟县人民政府
  • 疫情防控
  • 2022-10-16
  • 2022-10-16
中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的通告(2022年57号)

近期,全市疫情多点频发,疫情输入和扩散风险较大,为有效切断疫情隐匿传播,经研究,决定于10月16日开展全县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样时间

10月16日7:00—13:00完成全县所有居民采样工作。

二、采样对象

(一)中牟县域14个乡(镇、街道)及万邦市场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二)规定时间内因短暂外出等原因无法参与区域核酸筛查的居民,可在通告发布后,自行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告。

(三)参加过10月15日全员核酸筛查的居民仍需参加10月16日的全员核酸筛查。

三、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请居民按照村(社区)、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

四、特别告知

(一)对不参加本轮核酸筛查的居民,健康码将弹窗提醒。造成疫情传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居民根据社区(村)组织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有智能手机人员现场出示“郑好办”APP中的核酸检测登记二维码(或郑好码),无智能手机人员请携带提前打印的纸质核酸检测登记二维码(或郑好码)。

(四)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2米以上间隔,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完成采样工作,自觉维护现场秩序。

(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未超过48小时人员不参加检测,必须及时向社区(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中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5日

主办单位: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商都大道1号 邮编: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