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4984/2020-00100
  • 中牟县审计局
  • 审计
  • 2020-12-03
  • 2020-12-03
  • 报告
  • 牟审投报〔2020〕181号
中牟县审计局关于县刁家乡6座公厕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中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并委托河南大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2020117日至20201118日,对中牟县刁家乡人民政府负责建设的刁家乡6座公厕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中牟县刁家乡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中牟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刁家乡6座公厕项目,位于刁家乡范围内,分别包括小王庄公厕、镇区公厕一、镇区公厕二、付李庄社区公厕、水沱寨社区公厕、赵集社区公厕。

2.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本项目由中牟县刁家乡人民政府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于201812月发布招标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招标。中标单位:河南省中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价款:1995269.52元。

3.工程其他相关情况

刁家乡6座公厕项目合同开工日期:20181231日;合同竣工日期:2019130日。实际开工日期:20181231日;实际竣工日期:2019130日。建设单位:中牟县刁家乡人民政府;设计单位:正鼎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恒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河南省中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二、工程投资情况

经审计,刁家乡6座公厕项目结算价为1903938.42元。

详细审计结果见附件:河南大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豫大陆审字〔2020〕第193号。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中牟县刁家乡人民政府提供的刁家乡6座公厕项目竣工结算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及管理情况,工程资料提供基本完整,该项目按照合同、招投标文件和有关预算定额规定,对工程造价进行了结算,但存在多工程款的问题。

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计工程款91261.50元。

经审计,刁家乡6座公厕项目送审结算金额1995199.92审定金额1903938.42元,审减金额91261.50元,审减率为4.57%

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和《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及其配套执行文件的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责令中牟县刁家乡人民政府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

    五、审计建议

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竣工图纸、招投标书、施工合同等工程资料,据实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不得高估冒算。

对本报告指出的问题,请中牟县刁家乡人民政府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整改完毕,并将执行结果书面报告中牟县审计局。

本报告中牟县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告。

 

主办单位: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商都大道1号 邮编: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