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中牟县审计局对2015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按照审计工作的总体目标,重点审计了财税部门及其直属部门、县部分预算执行部门,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盘活财政资金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支持产业集聚区发展财税政策推进情况和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并开展了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2015年,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工作思路,狠抓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资金监管,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05亿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29亿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47亿元,完成预算的112.98%,同比增长22.2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2亿元,占预算的113.54%;非税收入完成12.27亿元,占预算的112.5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0.6亿元(已扣除上级追加专项支出),完成年度预算的101.9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3.09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37.9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3.39亿元。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5年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年初收支目标,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强“三公经费”常态化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深化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保证了各项民生事业和重点项目支出,较好地完成了2015年本级预算。但从审计情况看,在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还存在一些违规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向非预算单位拨款
2015年县财政局向非预算单位拨款1065万元,其中:中牟县地方税务局635万元,中牟县国税局380万元,中国人民银行中牟县支行50万元。
(二)本级追加过多,预算约束力不强
2015年度本级追加预算及纳入预算管理超预算支出共计7.79亿元。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追加金额较大,预算约束力不强。
(三)部分项目预算安排不够精细
1.2015年安排的县本级年初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有14.49亿元未细化到部门,执行中再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
2.2015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亿元,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
(四)财政收支进度不均衡
1.2015年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月份收入占全年的5.62%,6月份收入占全年的13.05%。2015年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0月份支出占全年的2.74%,12月份支出占全年的12.99%。
2.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7、8三个月份收入均为0,10月份收入占全年的36.08%;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月份支出占全年的0.03%,12月份支出占全年的23.68%。
(五)预算结转额度结余过大
2015年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用款额度结余6.57亿元,年终转入“暂存款”,其中:一般预算结转额度5.93亿元, 基金预算结转额度6394万元。
(六)公共财政预算结余结转资金超规模
2015年县财政局公共财政预算结余结转资金5.93亿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支出58.29亿元的10.17%。
(七)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
1.2015年县财政局暂付款期末余额为39.88亿元。大部分财政资金借垫时间较长,部分财政资金已经形成财政支出,但财政未及时进行清理。
2.2015年县财政局暂存款期末余额为20.77亿元,大部分资金挂账时间较长,但财政未及时进行清理。
3.2015年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未及时对往来账进行清理,金额共计4643.48万元。
二、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先进制造业发展资金分配零星分散
2014年,河南省财政厅下达我县先进制造业发展资金150万元。中牟县将先进制造业发展资金拨付给郑州凯雪冷链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泰新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专项资金分配零星分散,难以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不规范
截至审计日,仅有2015年第一批河南省定向承销置换债券债权解除签订有四方协议,其他均没有签订四方协议。
(三)未按项目类型实施
官渡镇中心中学西校区、板桥小学、魏寨小学,韩寺镇第一初级中学、小韩小学,中牟县第三初级中学等学校项目实施类型与规划不符。
三、县直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依据突出重点、关注民生的原则,重点抽查了资金支出较大的部分县直预算单位。多数单位能够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支出管理,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个别单位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专户利息收入未上缴财政
截至审计日,县公安局保证金专户利息收入1.95万元,未上缴财政。
(二)固定资产未入账
2015年县公安局、林业局、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9.41万元固定资产未入账。
(三)扩大支出范围
2015年郑州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代替河南中农国成科技有限公司缴纳罚款48.47万元,截至审计日尚有8.47万元未收回。
(四)应办而未办政府采购
2015年县林业局购买打印机、电脑等未办理政府采购,涉及资金12.4万元。
(五)超预算支出
2015年县教育体育局交通费超全年预算控制数4.82万元。
(六)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
县教育体育局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未将2014年财政结余资金编入2015年部门预算。
(七)专项经费结余未上缴财政
2015年县教育体育局、韩寺镇中心学校、官渡镇中心学校专项经费结余共计70.56万元,未上缴财政。
四、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2015年县地税局累计组织入库各项收入22.89亿元,同比增长9.92%,其中:税收收入21.81亿元,同比增长 10.98%;教育费附加等其它收入1.09亿元,同比减幅7.8%。其中:代征价格调节基金1481万元,同比减收1203万元(2015年4月份开始停止代征价格调节基金),代征工会经费740万元,同比增收43万元,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57万元,同比增收56万元。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一是发现中牟名兴房地产有限公司未及时缴纳税款及附加835.82万元。二是2015年河南郑佰祥车饰有限公司和河南宝利德盟超硬工程工具有限公司应补缴土地使用税及滞纳金共计9.34万元。两个问题都已在审计期间督促整改完毕,涉及税款、滞纳金已足额缴纳入库。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5年县审计局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规定和县政府的要求,对81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审计建设资金32.84亿元,审减3.69亿元。审减资金已全部在工程结算中予以核减,为政府节约了大量建设资金。
六、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按照工作安排,2015年共对41名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审计,共查处违规资金3971.8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927.9万元,上缴财政资金1283万元,提出审计建议70条。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县审计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了处理处罚,并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七、“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15年县审计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每一季度确定的审计内容,重点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棚户区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养老健康服务、农村公路发展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总体上看,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在我县基本得到落实,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棚户区改造方面
大部分已开工建设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无相关的建设审批手续,缺少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主要涉及中牟绿博文化产业园区绿博1号、绿博3号、广惠街街道后潘庄项目,预计9月初完成整改。
(二)扶贫开发方面
中牟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易地扶贫搬迁财政扶贫资金未及时拨付6394.50万元。刁家乡付李庄社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已收回县国库,待全部验收后,再申请拨付。目前,已验收完成429户。刁家乡赵集社区和狼城岗镇瓦坡社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需待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复核完成后,验收拨付资金。
(三)规划编制方面
未制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和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目前,两个规划已完成招标程序,已确定设计单位。
(四)道路建设方面
一是春水西路东段改建工程、小胡社区道路(西段)、姚寨社区道路、伴月路、韩寨路五个项目工程应开工未开工,进展缓慢。目前春水西路东段改建工程正在招投标;其余四个项目由于基本农田无法调整,已调整为2016年计划。
二是李显吾社区道路、店李口社区道路、瓦灰郭社区道路、潘店湖社区道路、金菊四街、屏华路、文通路、新城大道新建工程、前於-马庄桥、G220-小李庄10个项目减少建设里程。目前李显吾社区道路、店李口社区道路、瓦灰郭社区道路、潘店湖社区道路四条道路已经严格按照审计结果拨付工程款,同时调整相应的省市补助资金;其余6条道路由于基本农田无法调整、拆迁等问题,已调整为2016年项目。
八、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对本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县政府审计工作部门已征求了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要求限期予以纠正。对所下达的审计决定,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严肃工作纪律,认真整改落实。
对于本报告反映的问题,县审计局将按照县政府的要求,认真督促整改。整改的全面情况,县政府将于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九、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
全面贯彻新预算法,科学编制预算,细化预算内容,积极推进预算公开,提高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的透明度和合理性,进一步增强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从严控制预算调整行为,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绩效
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要求,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规范资金使用行为,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果。进一步加强对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及时清理往来资金,减少财政资金沉淀和闲置,将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收入征管,防止财政收入流失
财税部门要提高依法征管水平,加大征管力度,堵塞征管漏洞,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进一步加大处罚和公开曝光力度,对逃避财政收入缴纳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
(四)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督促用款单位认真编制用款计划,严格按照预算、用款计划和项目进度使用资金,对项目实施动态进行跟踪监督,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
(五)进一步严格部门预算管理
继续完善财务开支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切实执行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和公车运行维护费的管理规定,杜绝随意开支的现象;规范票据报销签批手续,对不真实、不合理、不合规的票据,不予报销入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县政府审计部门将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审计执法力度,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成效,为建成“城乡一体、产城融合、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都市型田园城市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