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中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并委托河南百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自2019年8月20日至2020年5月16日对中牟县狼城岗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的中牟县狼城岗镇污水处理厂工程第一、二标段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中牟县狼城岗镇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中牟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中牟县狼城岗镇污水处理厂工程第一标段
1.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中牟县狼城岗镇。工程内容包括CASS反应池、巴氏计量槽、办公楼、粗格栅及提升泵房、鼓风机房、机修车间仓库、加药间、门卫室、配电间、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纤维转盘滤池、絮凝沉淀池、在线检测间、中途提升泵房、贮泥池、紫外线消毒渠、库区工程、绿化工程。
2.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本项目由招标人中牟县狼城岗镇人民政府委托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发布招标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招标。中标单位:河南元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总价款:20231870.15元,其中:中标金额为15513171.62元;根据牟滩区迁建会纪〔2018〕8号为依据签定补充协议金额4718698.53元。
3.工程其他相关情况
实际开工日期:2017年10月25日 ,实际竣工日期:2018年10月31日。
本工程合同金额20231870.15元。送审结算金额为21387210.26元,其中:合同内送审20231870.15元,合同外送审金额1155340.11元(其中挡土墙增加388480.51元,粗格栅深基坑开挖588676.44元,厂区大门、厂区设备二次浇筑、防盗窗、池体外饰面等178183.16元)。
工程参建单位:建设单位中牟县狼城岗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河南元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中牟县狼城岗镇污水处理厂工程第二标段
1. 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中牟县狼城岗镇。本工程主要为污水处理厂的设备购置及安装。主要设备为:混合搅拌器、悬挂式中心驱动刮泥机、循环潜污泵、中心传动浓缩机、回旋式格珊除污机、电动旋转滗水器、回旋式机械格珊、无轴螺旋输送机等。
2.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本项目由招标人中牟县狼城岗镇人民政府委托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发布招标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招标。中标单位:河南诚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价款:11765530.89元。
3.工程其他相关情况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1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2月18日。
实际开工日期:2017年10月25日 ,实际竣工日期:2018年11月30日。
工程参建单位:建设单位中牟县狼城岗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河南诚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工程投资情况
(一)经审计,中牟县狼城岗镇污水处理厂工程第一标段工程结算价20465308.42元。
(二)经审计,中牟县狼城岗镇污水处理厂工程第二标段工程结算价11618700.86元。
详细审计结果见附件:河南百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百瑞基字结审〔2020〕第065-1、065-2号。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中牟县狼城岗镇人民政府提供的中牟县狼城岗镇污水处理厂工程第一、二标段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及管理情况;工程资料提供基本完整,该项目按照合同、招投标文件和有关预算定额规定,对工程造价进行了结算,但存在多计工程款的问题。
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计工程款1076513.99元。其中:
(一)经审计,中牟县狼城岗镇污水处理厂工程第一标段工程送审结算价21387210.26元,审定20465308.42元,审减921901.84元,审减率为4.31%。
(二)经审计,中牟县狼城岗镇污水处理厂工程第二标段工程送审结算价11773313.01元,审定11618700.86元,审减154612.15元,审减率为1.31%。
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 02-31-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 A1-31-2016)及其配套执行的文件。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责令中牟县狼城岗镇人民政府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
五、审计建议
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竣工图纸、招投标书、施工合同等工程资料,据实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不得高估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