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5258/2023-00036
  • 中牟县司法局
  • 规划计划及年度重点工作
  • 2023-10-25
  • 2023-10-25
中牟县2023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今年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锚定“单项工作创品牌、争第一,整体工作上台阶、争一流”总目标,坚持“逢先必争、逢优必创、逢冠必夺”,聚焦“八个一”,全力实现“八个新”,以改革创新精神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牟、平安中牟,发展“四大片区”,打造“四个中牟”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聚焦政治建设这一根本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有新加强

牢牢把握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线,牢牢把握政治机关这一定位,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这一责任。

1.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带领党员干部群众以奋发有为的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教育引导全司法行政干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体现在司法行政每一项工作中,贯穿到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凡涉及司法行政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均须严格按时限、程序进行请示报告。牵头部门政治处,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2.持续加强理论武装。深化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最新指示批示精神等列入第一议题进行传达学习,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责任部门:政治处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3.持续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扎实实施基层党建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抓好基层党组织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组织制度以党建引领各项工作开展,努力破解党设和业务工作衔接不畅的问题,使二者深度融合。持续贯彻落实首题必政治的常态化学习制度,践行初心使命,强化司法担当。(责任部门机关党总支、政治处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二、聚焦全面依法治这一重点,在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中牟建设上有新提升

建立和完善依法治县各项制度、健全工作机制,用好绩效考核指挥棒,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引领工作落到实处,着力推进法治中牟建设。

4.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中牟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中牟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牟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细,推动党委政府全面提高依法执政、依法治理能力。(责任部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秘书组、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5.推进法治建设运行机制规范化建设。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各协调小组,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各协调小组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汇报法治建设开展情况。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每半年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全县法治建设情况。(责任部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秘书组,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6.扎实开展党政第一责任人现场述法工作。常态化落实党政机关年终述法制度,督促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责任部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秘书组,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7.拟制《中共中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编发工作要点实施台账,跟踪督促落实。(责任部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秘书组,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8.推进法治中牟考核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制定《中牟县2023年度法治中牟(法治政府)专项绩效考核方案》,加强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落实情况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责任部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秘书组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9.开展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为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规范选任流程,严把条件关数量关,选出一批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的人民陪审员。(责任部门:基层工作指导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三、聚焦锚定“两个确保”、深入实施“十大战略”这一大局,在主动融入、参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担当

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时代新要求,围绕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这一既定目标,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10.积极落实《郑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牟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研究、对外公布、备案审查等法定程序,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违法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责任追究,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责任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11.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持续落实中牟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管理制度,严禁不具备制定主体资格的单位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积极保障社会监督权利,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责任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12.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统筹开展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清理任务并及时报送清理结果,确保全县规范性文件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规定相一致,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良好制度保障。(责任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13.做好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培训工作。不断加强各单位对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重视程度,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精准判别能力,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程序完善,在全县范围内形成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良好机制。(责任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科,完成时限:20239月底前

14.优化法律顾问使用管理模式。根据《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制定完善我县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推进法律顾问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便捷化。积极履行政府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指导职能,切实保障法律顾问在政府法律事务中发挥应有的参谋助手作用。(责任部门:法制审核科,完成时限:20238月底前)

15.切实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坚持把合法性审查作为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来从严落实“双审查”工作机制,不符合审查程序规定和初审工作要求的,一律要求补齐材料后进行二次合法性审查不断提高审核效率,积极为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及招商引资工作谏言献策。(责任部门法制审核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16.创新考评督查机制。制定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实施方案,科学设定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严格考核工作,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以及依法行政考核落后的,依规处理。(责任部门依法行政指导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17.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制定《中牟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任务,推进工作落实。(责任部门依法行政指导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18.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承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4次,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1期,每季度向县政府汇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责任部门依法行政指导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19.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服务型行政执法、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创建,召开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动员会,大力推进责任型、服务型、效能型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促使行政执法逐步走向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责任部门依法行政指导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20.扎实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持续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围绕服务型行政执法的概念、特征、执法方式、典型案例等内容展开讲解,使执法人员深刻理解“柔性抓手”的重大意义,正确把握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关系(责任部门依法行政指导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21.全面落实行政行为备案工作,强化重大行政处罚的实质性审查落实《关于做好行政执法情况统计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的通知》,每季度对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情况进行统计,年末形成年度报告并公示。对提交审查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发现有程序违法和实体错误的,依法变更或者撤销。(责任部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22.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每季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每季度抽取重点领域的执法卷宗,按照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对卷宗进行评查,评查结果作为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参考。(责任部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23.强化对行政机关的执法指导。加强对各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的个案指导,协助把好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等环节(责任部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24.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落实《中牟县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动态管理,利用钉钉线上软件加强对全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责任部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25.依法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对于群众提出的申诉和举报,严格按照《郑州市行政执法投诉受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积极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责任部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26.加强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和监督。指导乡镇完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建设,强化乡镇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业务能力提升,做好对乡镇综合执法的监督工作。(责任部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27.持续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全面落实《中牟县行政应诉办法》应诉工作精神,持续落实行政应诉工作报告备案制度。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对上一季度发生的诉讼案件向上级司法部门进行报告,做好年度报告工作。梳理行政应诉工作中存在问题,做好全县各部门行政应诉指导工作,提高应诉人员法律素养和行政应诉水平。(责任部门行政复议应诉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28.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是省、市对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点,严格按照《中牟县行政应诉办法》,稳步推进以县政府为被告的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进程,提高行政首长出庭率,配合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做好实质性争议化解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部门行政复议应诉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29.全面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加强与人民法院、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全面履行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启动败诉案件追责程序。(责任部门:行政复议应诉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30.从源头降低案件败诉率。提高全县行政机关的应诉水平,强化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规范应诉程序,全面提供案件证据,避免程序瑕疵;查找败诉原因,降低同类型案件败诉率。(责任部门:行政复议应诉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31.畅通行政争议化解途径。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根据案件情况,简化行政复议方式,适时发挥听证的作用,加快审理进程,提升行政复议和法律的公信力(责任部门行政复议应诉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32.重视共联共建,化解行政争议。强化府院联动机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加强与各部门间联系,相互配合共同化解矛盾,将行政争议消灭在萌芽状态。(责任部门:行政复议应诉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33.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依法发挥行政复议纠错功能,加大纠错力度,通过行政复议的纠错功能,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责任部门行政复议应诉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四、聚焦安全稳定这一底线,在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中牟建设上有新作为

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和社会效果,确保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向纵深处开展,建设教育矫正标杆为主线,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规范调查评估、强化信息监管、开展教育改造培训为抓手,加强社矫对象服刑在刑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

34.以打造“一局一中心”为工作目标,按照“监督管理为辅,教育帮扶为主”的要求认真制定分类管理教育改造计划,打造教育培训基地;以智慧矫正为依托,全面提升社区矫正信息化水平;新常态下和专业培训机构合作,争取政府专项经费,大力推进社矫对象专业技能培训,根据社矫对象的意愿开设各类技能培训班,使更多社矫对象学到一技之长,增加就业率,从根本上杜绝再犯罪。(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管理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35.加强队伍建设,促进正规发展。统一思想,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提升专业素质,切实抓好调查评估、外出请销假、信息报送、档案管理等制度。强化对重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及时遏制隐患发生。结合监管措施和工作制度,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难点、疑点,开展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责仼部门:社区矫正管理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36.完善机制,强化配合。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积极作用,加强各部门间沟通联系,加强配合,形成较强的工作合力,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管理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37.扩大宣传,提高意识。深入居民、企事业单位进行法治宣传,使全社会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刑事执行文明化、人性化的重要表现,使居民理解和配合社区矫正工作。(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管理科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38.做好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衔接工作。认真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措施,进一步提高衔接率、接送率,实现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率达到80%以上(重点帮教对象衔接率达到95%以上),安置率达到90%以上,帮教率达到95%以上,预防和减少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责任部门:基层工作指导科、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五、聚焦司法为民这一要求,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上有新举措

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着力点,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转。通过构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等平台,打造全覆盖、全流程、全天候的司法行政服务新品牌。

39.纵深推进律师、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市局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安排,查摆和整顿影响律师、司法鉴定行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促进律师、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依法、规范、诚信执业。(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40.组织律师参与法治社会建设工作。鼓励引导律师参与重大案(事)件法治工作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发挥律师行业的作用。(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41.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制度机制。以提供透明化的服务环境为导向,实现信息公开标准化,推广应用自助服务系统,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评价、监督考核、失信惩戒等机制。(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42.继续打造“最后一公里”法律服务覆盖面。健全机制,确保运作规范,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顾问律师的政治意识和实际工作能力,严明工作纪律和质量标准,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43.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发展壮大公职律师队伍,对公职人员申请公职律师进行严格审批。颁布实施公职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实施方案,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公职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将全县公职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案件纳入年度考核范围。(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44.深化律师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律所、律师要严格落实办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三项制度”,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45.强化法律服务机构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全县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工作,严格执行年度考核工作制度,规范全县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行为。持续开展全县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工作,加强对督查单位的监管力度。加强全县律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组织开展以“诚信服务、规范执业、防范风险”为主题的全县律师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活动,查摆和整顿影响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46.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活动。紧紧围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加强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市场平等准入。充分发挥我县法律服务人员在服务民营企业中的主力军作用,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行动,加大普法宣传、优化法律服务,组织广大律师积极参与代理和化解民营企业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受理处理,推动民营企业信访问题依法解决,促进民营企业健康长足发展,扎实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47.关注保障民生,做好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好农民工咨询解答、案件办理等相关工作;重视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责任单位: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48.做好律师值班工作。每月制定律师值班表,安排律师到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人社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的律师值班窗口值班,开展法律咨询及法律帮助工作。(责任单位: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49.持续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落实好《法律援助法》关于扩大刑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相关要求,维护好受援人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50.严格规范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合理指派承办机构和律师。严肃查处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将根据《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出相应处理。(责任单位: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51.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强化案件办理规范化监管。综合运用旁听庭审、回访受援人、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卷宗评查等方式,对案件办理进行规范化管理。(责任单位: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52.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开展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法律援助在社会中的知晓率。(牵头单位:法律援助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53.深入推进公证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公证机构内部管理与收入分配机制,建立适应公证行业稳定发展的奖励激励机制,一定程度上解决事业公证机构活力不足的问题。(责任单位:公证处,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54.积极拓展公证业务。在公证行业改革背景下,要打破固有思维,主动发展创新。积极与银行、地产等大体量主体进行对接,推广定点服务、上门服务、定制服务等服务方式。(责任单位:公证处,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55.优化“营商公证”专属服务通道。积极提供惠企控险的法律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公证普惠服务;持续做好“三个一批”重点项目法律服务保障工作,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缩短办证时限。(责任单位:公证处,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六、聚焦改革创新这一抓手,在推进普法宣传新突破

做好“八五普法”中期验收,突出重点人群普法,深化法治阵地建设,打造最具辨识度的中牟法治文化品牌,争取普法工作继续领跑全市乃至全省。

56.制定《2023年中牟县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抓好组织实施。(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限:20236底前

57.开展好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好2023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牵头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58.推动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健全落实普法责任情况通报和考核机制。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59.广泛开展“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主题活动,结合重要节点,围绕八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大力开展国家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60.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结合本地民俗、地域文化等特色,对现有各类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宣传栏(橱窗)、法治书屋等阵地进行提档升级。(牵头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61.持续开展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实行下管一级的工作方式,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实现法治创建全覆盖。(牵头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62.大力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适时举办全县普法骨干培训班、“法律明白人”培训班。以村(社区)两委干部、农村法律明白人为普法队伍主力,多渠道、多形式有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打通农村普法宣传的“最后一公里”。(牵头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63.开拓普法宣传工作渠道,拓展“互联网+法治宣传”业务,通过微博、微信、网站媒体,扩大法治宣传影响力,不断推进普法工作更上新台阶。(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64.做好八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七、聚焦强基固本这一导向在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上有新进展

以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运行为统领,进一步夯实全面依法治县的基层基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动、完善、创新人民调解工作,为全面推进我县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65.进一步完善司法所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规范化水平和为民服务意识。坚持让群众少跑路、工作人员多跑腿的服务原则,强化司法所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增强纪律观念。各司法所要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认真落实考勤、会议、请销假、学习、值班、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业务定岗定责、倒查追责制度及其他所务管理制度。(责任部门:政治处、基层工作指导科、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66.开展“强基创优三年行动”。持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促进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在建成的四星规范化司法所中选择一至两个所,建成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在建成的五星规范化司法所中择优选出一个司法所建成“枫桥司法所”。(责任部门:基层工作指导科、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67.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管理,严把考核关。认真落实执行《中牟县司法局人民调解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采取奖勤罚懒的原则,多劳多得、不劳不得,打破以往大锅饭形式,加快落实人民调解绩效考核管理系统”,确保调解质量和调解率双提升。(责任部门:基层工作指导科、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68.强化提升调解网络,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充实村(社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力量,积极推动建立企业、商会、物业等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和完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引导各调解组织创建具有特色的调解工作室。(责任部门:基层工作指导科、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69.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重点时段和敏感时期,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通过人民调解信息化平台,实时掌握全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见微知著,抓早抓小,最大限度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责任部门:基层工作指导科、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70.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常态化更新维护信息管理系统中人民调解组织队伍相关信息,动态维护信息系统数据,进一步提高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加强基础数据采集,建立健全人民调解数据录入机制,切实把全县人民调解组织、人员和案件信息采集到位,做到应录尽录,人民调解组织队伍数据录入率要达到100%,人民调解案件数据录入率达到95%以上,全县专职人民调解员每人每月录入案件不低于2。加强人民调解案例选编报送工作。将案件录入情况及典型案例报送纳入绩效考核。(责任部门:基层工作指导科、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71.认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换届选举工作。以人民调解员换届为契机推动“减员提质”活动,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培养一批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拉得出、冲得上、化解得了、处置得好的优秀人民调解员。(责任部门:基层工作指导科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72.创新优化人民调解工作,激发人民调解工作活力。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协会的运作方式与管理模式,力争建成具有中牟特色的人民调解协会,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责任部门:基层工作指导科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八、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这一关键,在锻造司法行政铁军上有新成效

大力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引导司法系统的全体人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强化使命担当,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的要求,切实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争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

73.持续加强作风和廉政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职责,加强日常管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清正廉洁,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责任部门:政治处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74.持续改善机关工作作风。严格机关考勤、作风纪律及集体活动纪律的监督检查,严格工作人员试用期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正确评价各部门和工作人员工作表现和实绩,营造“撸起袖子加油干”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政治处,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75.加强绩效考核管理,激发干部队伍积极性。完善绩效考核方案,正确评价各部门和工作人员工作表现和实绩,倒逼干部主动作为。贯彻落实13710”工作机制,加强跟踪督查督办,提升工作效率,坚持量化指标与常规工作相结合、日常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定期通报情况,激发干部队伍工作积极性。(责任部门:政治处,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76.加强队伍建设,提振队伍士气。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 全面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措施,让广大干警安身、安心、安业。建立完善司法行政表彰奖励、荣誉仪式、人员培训、文体活动、关心关爱等制度,积极培树司法行政各领域、各岗位、各层次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不断丰富教育培训活动形式,持续开展新入职人员初任培训,深入落实“墩苗育苗”常态化、制度化。(责任部门:政治处,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77.持续推进内部管理制度化建设。系统梳理近年出台的各项管理制度,完善配套制度机制,推动制度体系更加系统完备、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加强监督问效,完善督察督办体系,对工作任务实行清单式管理,闭环式推进,销号式落实,确保一抓到底、抓出实效。(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78.持续抓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强化岗位责任,确保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在岗在位。认真落实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收集报送有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苗头性、潜在性、倾向性的信息,做到早报告、早研判,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妥善有效处置。(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79.加强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技术的部署应用,做好重点场所信息化运维保障。加强机要保密和网络安全管理,有序推进国产化替代,确保司法行政系统机要保密和网络安全。(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80.持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为目标,高标准启动市级文明单位复审工作,进一步提升机关管理水平和后勤保障能力,使机关文化更突出、管理更规范、卫生更整洁,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

新的征程已经开启,让我们大力弘扬“四敢精神”,以时不我待的奋进姿态,以更加自觉主动的担当、更加严实有力的行动、更加务实高效的作风,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为全力推动郑开同城化核心增长极现代化建设高位起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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