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中牟县农村沟渠连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1月20日
中牟县农村沟渠连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农村沟渠连通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郑政办〔2024〕59号),为有效应对多发频发极端天气影响,增强农村沟渠排灌能力,提升农业防灾减灾水平,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乡镇为单元,以“三沟四渠”(田沟、路沟、村沟和干渠、支渠、斗渠、农渠)为重点,兼顾控制流域面积≤50㎞2的小型河道、环村内外蓄水容积≤100000m³的塘堰、农村承载符合排放标准中水的沟、渠、塘、河,以《河南省农村沟渠连通整治技术》指引为标准,全面开展农村沟渠连通整治行动。力争到2027年5月,全县农村“三沟四渠”全部连通,防灾减灾能力显著增强,管护运维机制基本建立,形成系统完备、循环通畅、排蓄可控的农村沟渠网络体系。
二、工作重点
(一)实施“三沟”整治。加强疏浚整治,科学规划“三沟”布局,找准修建空白点,填补应修未修点,全域连通田边沟、路边沟和村边沟,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1.田沟整治。对田间机耕道、生产道及田间排水现状开展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查找农田排水沟渠的堵点、断点,对淤堵不畅的田沟开展疏浚、清淤和清障,对被侵占中断的开展整修和疏通。对有排涝需求而无排水沟的农田,要开挖补齐,达到内联外通,来水即排、排水即通,主动上接村内、村边沟道,下延斗农渠,确保全面恢复农田排水功能。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中心)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路沟整治。对路网内的县道、乡道和村道两侧排水现状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包括路渠交叉、路路交叉等配套建筑物。对已建排水沟进行疏浚,对已建排水设施进行清障,有局部损坏的进行维修、加固,对有排涝需求而未建排水设施的要开工建设。达到与村镇内支道边沟、田间斗农沟、承泄区干支沟及沿线库塘互通,保障道路排水顺畅。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中心)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3.村沟整治。对村庄内部排水现状进行排查整治,重点对村内房前屋后、村内主干道及村边道路两侧排水沟进行全面整治,对已建排水沟进行清淤、除杂,对有排涝需求而未建排水沟的要开挖建设,有条件的村庄实施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或改造。达到村内沟道与田间沟道、村外交通干道无缝对接,来水即排,排水即通,保持村庄内部排水沟整洁、通畅。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中心)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
(二)推进“四渠”疏浚。按照县域水系一张网,坚持“应急整治”与“长久根治”相结合,全面摸清农田渠系分布和农田积水点、承泄区等情况,全域推进干、支、斗、农“四渠”疏浚,打通“旱能浇、涝能排、洪能防”的“最后一米”。
4.干渠整治。对灌区及排涝干沟、渠进行清淤、疏浚,对重点病险桥、涵、闸、泵站等建筑物进行重建或更新改造。确保干渠之间、干渠与下级支渠、干渠与库塘、干渠与河道之间的排水通道畅通。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街道、中心)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支渠整治。加快解决灌区及排涝支沟、渠被侵占和淤塞问题,重点开展支渠清理和疏浚,确保支渠与上级干渠、下级斗渠保持连接、顺畅。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街道、中心)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
6.斗渠整治。结合干渠、支渠工程布局,科学开展斗渠整治,优先对已建设完工且保存相对完好的斗渠进行清淤、疏浚,对配套的排水渠系建筑物进行维修改造;对已破损的斗渠及应建未建的斗渠,列入下步建设计划,逐步解决田间排水薄弱问题。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中心)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
7.农渠整治。重点实施农渠清淤、疏浚,对配套的排水渠系建筑物进行维修改造,有效解决田间排水“最后一米”问题。全面打通排水末级沟渠系统,建立田间四级排水网络,确保田间来水即排、排水即通。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中心)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三、总体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1月)。召开全县工作部署会,各乡镇(街道、中心)要加强组织领导,对本辖区所有村庄开展需求调查和任务排查,建立任务清单,编制乡镇级农村沟渠连通整治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农村沟渠网络现状摸底调查和重点整治工作。重点排查工程占地围堵、违规种植占用、清淤维护不到位等问题,建立以属地为基本单元的排涝设施现状调查统计台账(附件1),实行“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2025年2月26日前,以乡镇(街道、中心)为单位梳理农田积水点、承泄区清单。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1月至2025年5月)。各乡镇(街道、中心)要统筹资源、调集力量,按照工程规划、实际需要,全面组织施工,建立以乡镇(街道、中心)为基本单元的排涝工程整治进度统计台账(附件2),确保2025年5月底前完成重点区域、重点农田的易涝地块沟渠连通工作。实行“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并采取下沉指导、通报表扬、提醒约谈、组织观摩等方式,做好调度指导,督促工作进度,提升工作质量。
(三)完善提升阶段(2025年6月至2026年5月)。各乡镇(街道、中心)要因地制宜探索农村沟渠常态化运维模式,建立健全管护责任体系。县级对所辖区域农村沟渠连通情况开展全面核查,重点核查整治工作不到位、整治后反弹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督导加快整改,全面巩固提升行动成果,确保农村排涝渠系完整、通畅。
(四)强化巩固阶段(2026年6月至2027年5月)。各乡镇(街道、中心)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成效,在前期探索的基础上,形成具有特色的沟渠连通运维常态化机制,全面巩固行动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高位推动。各乡镇(街道、中心)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农村沟渠连通整治行动,形成“省级统筹、市级抓总、县级组织、乡村实施”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街道、中心)要扛稳扛牢主体责任,将农村沟渠连通整治工作摆在重要工作日程,强化组织调度,强化力量保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现场办公,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难题。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协调解决部门对接、跨行政区域沟渠连通和其他需县级统筹解决的问题,统筹抓好全县农村沟渠连通工作。
(二)部门联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属地政府是农村沟渠连通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抽调业务能手,组成工作指导组,深入现场一线,督导工作开展。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支持、指导田沟、村沟、斗渠、农渠连通工作;县水利局负责支持、指导实施方案编制和干渠、支渠连通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支持、指导路边沟连通工作;县住建局负责支持、指导承载中水水体连通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支持、指导实施方案编制,原有沟道恢复、新开沟道的土地占补平衡工作;县气象局负责支持、指导实施方案编制,设计暴雨强度公式及雨型分析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方案实施。
(三)系统治理。各乡镇(街道、中心)要组织全面调查摸底农村水网情况,全面排查农村沟渠体系分布走向、覆盖范围、问题隐患、涝害风险点等。要按照一村一张图、一乡镇一张图的要求,加强实地勘察,明确所有村庄、田块对应的灌排路径、水源和承泄区位置,绘制集水源供给、引水输水、农田用水、沟渠排水、汇水泄水于一体的县、乡、村农村水网一张图。要与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加强衔接,编制县域农村沟渠连通方案。
(四)广泛发动。各乡镇(街道、中心)要聚焦农民所需,鼓励因地制宜采取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方式,发动农民群众参与总体规模小、施工难度低的农村沟渠建设,引导农民群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农村沟渠日常管护,形成政府与农民群众共同规划、共同整治、共同管理模式。
(五)资源互动。通过财政预算资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河道堤防治理资金、中小河流治理资金、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治理资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污水治理资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耕地保护激励资金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保障农村沟渠连通工作资金需求。可结合水利工程项目、农田水利设施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美乡村建设等项目,实施项目区域内沟渠清淤、建设等内容。要引导好社会力量,坚持共建共赢共享理念,引导愿意回报家乡的企业家、爱心人士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整治行动。坚持从实际出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通过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县农业农村、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在年度任务安排和资金支持上适当予以倾斜。
(六)强化督导。各乡镇(街道、中心)要将农村沟渠连通整治工作纳入日常乡村建设管理工作中。要建立健全农村沟渠建设体系和管护机制,规范日常管理,巩固行动成果,确保排涝能力持续有效,真正做到“平时管好、急时管用”。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中心)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案例、成熟模式。
附件:1.乡镇(街道、中心)排涝设施现状调查统计台账
2.乡镇(街道、中心)排涝工程整治进度统计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