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号上午,县长楚惠东主持召开县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研究我县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工作实施方案、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听取第三季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关于我县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工作,会议指出,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是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工作在民政领域的其中一项便民利民的改革举措。民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做好培训工作,确保规范有序推进。各乡镇、街道要吃透政策,严格标准,严守红线,规范运作,最大限度地让贫困群众纳入到体制中来,切实提高认定低保对象精准度,发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关于县政府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工作,会议要求,要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公布后的资格进行执法,严禁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主体进行执法,确保执法主体规范合法;具备执法资格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法制审核力量、专业法律顾问力量以及公职律师力量,严格把关执法程序,推动执法部门(单位)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关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第三季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强调,要统筹开发和保护,推进集约利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要把握法定要求,提升执法能力,严格耕地保护政策,促进农村产业升级、城乡融合发展,使农民群众真正受益;要全面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土地集约利用意识,为《土地管理法》实施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