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郑州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冬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郑应总指办〔2019﹞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