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关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抄告通知书的函
中牟县教体局:
近日,中牟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接到中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抄告函》(〔2019〕第0402号),经县政府安委会研究,按照行业监管的原则,将此函转交给你单位,请你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部门职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附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抄告函》(〔2019〕第0402号)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