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各科室、二级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之规定,决定注销如下44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44家烟花爆竹(零售)点名单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