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科技工信局:
现将接到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关于中牟县化肥厂南北家属院安全隐患应予以排除的报告》(青安委办〔2019〕23号)转交给你单位,请你单位接函后,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认真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附件:《关于中牟县化肥厂南北家属院安全隐患应予以排除报告》(青安委办〔2019〕23号)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