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城市管理局:
现将接到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地下天然气主管线警示标志需进一步明示的报告》(青安委办〔2019〕11号)转交给你单位,请你单位接通知后,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整改并落实整改到位,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附件:《关于地下天然气主管线警示标志需进一步明示的报告》(青安委办〔2019〕11号)
2019年3月8日